市药监局谈“药品安全监管”
文章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0-06-03 17:19
访谈时间:2010年6月3日
嘉宾: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丛骆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监督处处长 吴清纯
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张黎明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办公室副处长 孟德胜
简介: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各位亲爱的首都之窗网友以及数字电视北京之窗的观众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过去人们可能关心的是有没有药用,现在大家更关心用什么药更有效,更安全,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之一,药品的安全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栏目邀请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大家聊一聊“药品安全监管”,首先我介绍一下今天的嘉宾。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丛骆骆,欢迎您。
丛骆骆: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监督处处长 吴清纯,欢迎您。
吴清纯:大家好。
主持人:北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 张黎明,欢迎您。
张黎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办公室副处长 孟德胜,欢迎您。
孟德胜: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近一年来丛局长包括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在忙一些什么工作?
丛骆骆: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一年多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开展的关于保障公众安全的工作。药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到今年走过十年,从最一开始打基础,抓制度,建队伍,我们立志要用一套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和手段来突出承担好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核心任务。从一开始我们制订了涉药领域各个环节的准入门槛,比如说我们的药品生产企业,过去可能都是在一些平房简陋的设备在生产,这些年强制执行GMP,大家在一些电视上,一些报道上也看到了,生产企业是现代化的厂房、车间。人员也强化了准入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定的人员在从事生产。同样在流通环节也是强化了GSP的认定,目的是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境下经营,让我们得到合格质量的安全药品。
在这个基础上提升了监管的手段,还通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药品安全的保障,通过我们所开展的城市化的大范围的监督检查,应该说有效的保障了北京用药的安全,也赢得了吃北京药放心的荣誉。
丛骆骆:在这个基础上,2009年我们监管的思路、方式更深一步。在我们自己来说有四个环境是重点监管的。比如说药品的研制环节,是一个源头。从这几年的监管看,源头如果控制不了,到后续再怎么下大力气,源头不根除,都是很被动,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在西药研制的环节,我们要监督它的研制过程,是要真实、科学。我们在去年实施了注册专员制度,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我们也对已经上市的品种,重新对它的处方工艺标准进行了核查,对确实存在着不安全的,或者标准偏低的品种,我们责令这些品种不许再生产,停产。应该说,这个力度是比较大的,有十几个品种不许再生产。
在这个基础上,还在提升研制环节的标准和水平,通过我们的监督北京有5家机构通过了国家的GLP的认证,临床前实验室的研究资格,30余家机构获得了国家颁发的GCP,这个北京在全国是最多的。这样,为我们一个新药的研发提供了更加安全、科学、标准的研发,这是源头的一些工作。
在生产环节,我们继续加大对生产企业跟踪和检查。我们也要求企业实施了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了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大了分析和检查,在去年的企业都检查了一遍,特别是高风险的企业,还设置了对企业的监管软件,把企业通过风险管理,比如说他的产品安全,生产企业的安全性等等,设定了若干等级指标,把最不安全,最高风险的列入重点检查,增加频次的重点,达不到标准的责令停产,有一些企业终止了GMP证书。
流通企业也加大了检查。有一些流通企业达不到标准,我们也责令停业、整顿,该收回的证书也收回了一部分。
主持人:这个数据大概是多少?
丛骆骆:这一点吴处长这儿有数字。
吴清纯:去年一年我们认证被责令整改和不合格的有205家,整改的是205家,认证不合格的是36家。
丛骆骆:这个力度是比较大的。对医疗机构,我们对药品的采购、储存方面也加大了检查,我们还在全市进行了1.3万件产品的不同类型的抽验,从抽验的情况来说,抽验的结果还是比较令我们放心和满意的,我们的合格率都保持在全国的领先。药品的合格率都达到了98%以上。同时我们也加大了不良反应的监测,北京不良反应的监测力度很大,不仅包括医疗机构,还涵盖了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同时,不光是普遍的监测,每年还在重点的品种上进行重点的跟踪和监测。北京有10家三甲医院要系统的对药品进行分析评判,发布安全预警信号。每年7月都是对公众的宣传。大家还有印象的话,去年在电视台,在我们103.9的广播,车站的广告牌,还有利用手机短信都在宣传告知广大的公众,要安全的用药,不要听信一些违法的广告,夸大的宣传,要安全、有效、规范的按照遵医嘱和说明书来使用药品。
丛骆骆:同时,2009年,大家知道,是新中国60年庆典,我们重点做好了60年庆典的药品的保障。另外2009年也发生了甲流,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卫生部门的指示下,还承担了全市甲流药的储备和保障,大家知道北京的抗甲流的药品的接种和储备都在全国前面,发挥了稳定人心的积极作用。2009年北京科兴公司最先生产了甲流的疫苗,我们的工作人员从研制环节就介入,这么大量的生产来说,目前看都是安全的。去年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我想2010年我们会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
主持人:听了您这一番的介绍之后,给我的理解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核心的任务是保证市民的安全用药,给大家这样一个环境,这里最核心的任务是监督药品质量的安全,这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我想问一下在座的嘉宾,北京的情况到底怎么样,北京的药能不能让人放心,是什么样的市场环境?
丛骆骆:可以说,北京作为首都,北京的药品安全环境,我们认为通过我们的努力,也特别是广大公众的理解,包括新闻媒体的大力的支持下,大家营造了一个有效的秩序。大家看到,确实国家出现了几起重大的药害事件,比如说齐二药等等,北京没有出现这种大的药害事件,我们的监管窗口前移,我们对北京市场的监管也实施了有效的监控,因此这种问题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很少,另外我们也实施了市场的追溯,出现问题的产品,过去是全市大范围的普查,一个点一个点的普查,这样浪费很大的人力、时间、精力,现在纳入了追溯系统,只要一接到这个信息,通过追溯系统就会知道这个药在北京有没有,有多少,在哪儿,我们的检查人员会根据目标,及时对这个点控制,就把问题解决了。
主持人:这里还是认为北京基本上药品市场是完全放心,有保证的。
丛骆骆:我也想跟主持人和大家说,我们刚才说好是一个方面,但是我们也想跟大家实事求是的说,北京因为有众多的专家,众多的名牌的医院,众多的高校研究机构,也正是因为这些,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首都的旗号,打着专家的旗号和医院、研究所的旗号,在背地制造假劣的产品。这两年我们一直在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他们的造假手段在不断的翻新,也要求我们要提升我们的水平。我们每一次破获打击假药都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只有相互联合起来,才能更有效的制止这种造假。
主持人:北京医改方案,这是目前市民和全社会关注的问题,提出2010年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全市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目前了解了一下,北京社区医院的零差率达到了519个品种1510个品规,这么多的药品实行零差率之后,大家会担心,既然价格这么便宜,质量怎么保证?
丛骆骆:我也可以跟主持人说,也想跟广大网友朋友们介绍一下。国家实施了医改,北京的医改马上也要全面开展。其中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重点的工作,在不久前,我们参加全国医改会,与国家药监局的邵明立局长正式签署了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的责任书,当我签字的时候确实感到巨大的压力和责任,可以说,我们北京在2006年实施了社区零差率的药品配送,当时市领导指示我们,如果说一个药品从一个药厂出来,到一个批发企业,到医院去经营,使用,在原来的模式上会在一家、两家、三五家,会是局部的,如果招标以后统一配送,这个面是非常巨大的,所以感受到巨大的压力。这次实施基本药物也是这种模式,一旦药物有问题,可能基层医疗机构都在用这个品种,这个危害可想而知。当然,我们已经制订了相应的监管方式手段,我们已经出台了基本药物做好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比如说在生产环节是这样的,对生产基本药物的生产企业纳入了追溯系统,从原材料的采购生产,每一个环节都要实时动态监控,在流通领域也利用成功建成并取得成效的追溯系统,把基本药物划入红线,是我们重点监管的。
主持人:全部的社区的基本药物都是纳入追溯系统的吗?
丛骆骆:纳入,要进行重点监控。还实施了全品种的覆盖的检验。为了保障质量,我们要实施38种基本药物的标准提升,一定要按更高的标准去生产。
主持人:何为更高的标准?
丛骆骆:药品的生产标准,有实力,达到这种标准的企业才有资格去生产的,我们希望药品的质量越来越高,这样对我们百姓的用药安全会有更好的保障。
主持人:谢谢。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也就是不良反应,有一些人会把不良反应质疑为是质量问题,不知道药监局怎么看?
张黎明: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我们这么长时间在宣传,什么是药品的不良反应?我们国家的药品不良反应规定,不良反应是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正常剂量下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叫做不良反应,所以用药质量引起的不是不良反应。所以为什么一说不良反应多是质量问题,因为我们现在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举报表示怀疑,这里既有药品的本身原因,也有临床用药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疾病本身的原因,有很多的因素。这就是说我们现在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报告表是一个信息点,给我们一个信息源,所以我也想借此机会跟网友说,很多网友说吃这个药有不良反应,要报。他有一个目的,我是不良反应,那谁来赔我?有一个经济上的诉求。实际上目前国家不良反应补偿机制这一块还是很健全,很多不良反应监测类似于公益事业,是要全社会的关注。早几年说到事件的时候,国外只要药品加黑框,老百姓非常恐慌,马上关心国内的药怎么样。现在老百姓就很淡定了,是用理性的思维认识它。不良反应也是这样的,在用药的时候也会理性的认识到药有不良反应。
另外我想说,不良反应的数量。实际上现在不良反应的数量,不良反应认识的越多,反而说明药品的安全性越好。我们以前认为中药没有不良反应,实际上我们收到报告表的时候发现有中药的不良反应,但是说明书里面没有发现。这是对我们自己的国宝认识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国家。国外的抗生素有很多的介绍,你在选择的时候更有针对性的,药在治病的时候,带来的伤害会好一些。
北京市做了大量的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机构,我们依托于法定的监测机构,我也呼吁我们的监测单位,包括我们的医生,我们的药品销售人员,包括生产企业能更多的关注不良反应,能把这些不良反应汇总起来,我们来发现更多的药品的固有属性,把药品对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另外我们除了做不良反应监测,还有医疗机械的监测,通过监测一个是更安全的用药用械,提高机械的标准,完善说明书给医生和患者更好的指导,所以用药一定要看说明书。
主持人:我有两点想问您。第一是中药的不良反应,是不是以后需要中药的企业加大对说明书标识更明确。第二个问题是以去年来举例,接到的不良反应有多少起?
张黎明:中药是一个不断发展,说明书的不断完善和数据的不断积累是我们今后一定有的发展方向,也有很多的企业走在这方面的前列。我们看中药原来是未见不良反应,现在有一些中药已经陆续把不良反应记载到里面去。这几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量处于稳定上升的趋势,2009年收到14157份,严重的有1742份,国际上有一个标准,每百万人口的报表数据,北京相对经济发展,每百万人口达到900份,居于领先地位。
主持人:不良反应的事件增多的话,这个药品是不是质量有问题,药品需要被叫停么?
张黎明:药品如果质量有问题,往往开始以不良反应的姿态出现,但是不良反应的发生并不会很多,是一种散发的。当它以一种集中趋势出现的话,这肯定就不能用不良反应的解释,就可能跟质量,可能是后续的问题了。
丛骆骆:可能最一开始,我们搜集监测到的一些信息,怀疑是不良反应,肯定是用药以后病人身上出现的有害反应,我们给它判定为疑似的不良反应。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如果是质量的问题,不属于不良反应的定义了,需要稽查部门立案进行查处。还有一个我们想说,国内的化学药品很多是仿制药,这些药在国外也好,在国内也好,多年来已经证实确实有不良反应,我们更关注的是新的不良反应,有没有新的出现;还有一个是不是人群的密度要集中,这个我们要具体的分析。为什么我们有10家警戒站做这些工作,包括技术人员也在分析,如果这个药使用人群越多,肯定出现不良反应的人越多,如果就十个人出,如果一万人都在使用这个药,可能这个人数会多一些,我们要有一个比例的分析。但是确实超过分析指标的数量,我们要做足够的深层次的分析,会不会有其他的原因出现,要及时控制。比如刚才说了我们发出一些预警的信息,加黑框,我们政府必须要做的。
主持人:我在网上查一个消息,据路透社的最新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5月初发布提醒消费者谨慎使用美林等药物,我们国家似乎暂时没有提示,那么这些药是不是安全呢?
丛骆骆:您说的情况我们在当时也是及时了解到,我可以跟大家介绍的是,这个召回有两种情况,如果说政府监管部门认为这个药出现了严重的问题,药对人体产生损害的时候是强制性的召回,下架,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是企业自主的召回。我注意到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信息,美国通报了这个信息,强生公司的原材料自己检查的时候认为受到了污染,尽管成品没有问题,但是从自身企业责任的角度开始召回,我们国内为什么没有通报,因为我们国内生产的这些药品都是在国内生产的,不是国外进口的,所以跟他们召回那些是两回事,因为我们没有进口过,在国内的都是中国国内的企业生产的,所以原料包括产品与之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也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通过这个事件我们也看到美国制药公司的责任感,这也是我们需要去学习和借鉴的,尤其是企业是第一责任人。还有一个问题网友说,现在的感冒、发烧动不动输液的很多的不良反应甚至死亡都是因为输液引起的,我们会担心输液到底安不安全?
张黎明:实际上从另一个侧面也在说明对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关注度,不是说这一段时间输液死的人多,这么多年我们的大环境是越来越好。为什么不良反应很多,我们现在不良反应监测的立足点还是医疗机构,像报表80%、90%都来自医疗机构,都是来自临床的住院病人,这些住院病人的输液为主,可能给大家感觉输液的不良反应多,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现在大家随着对不良反应的关注,口服药的不良反应并不少见,只是就像飞机一样,飞机的安全度很高,当它发生一件事情的时候,引起的关注度很高。输液也是这样,输液的风险并不在输液本身,也跟药物的配伍,临床使用的量,患者的体质等很多的因素有关。
丛骆骆:这里我补充一句,想提醒广大网友,大家用药的时候有这样一个顺序,能口服的就不注射,能注射的尽量不去静脉点滴。当然,病情很危重还是要输液的,如果普通的感冒能口服就口服。
主持人:网友说,药品安全监管无小事,相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管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本人感觉,老百姓不是专业人员,只有专业与人民相结合,将来的监督力量才会更多,所以我建议,能否也出台一些类似于急救手册家庭版,把工作做到更细致,细到北京市民的家中,可以对市民注意的药品安全基本知识介绍,监管方面如何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尤其是发生问题时如何处理,找哪儿反映咨询,是否有联系的电话等等。
丛骆骆:非常感谢网友提的建议,他提的建议我们可以现在告诉他,已经解决了。今年我们刚刚组织完北京的专家们,大众化的科普化的编制了我们的安全用药的手册,正在往各个家庭通过邮寄的方式,印制了50万份,大家会陆续收到。
主持人:促进药品市场安全,药监局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药品违法广告治理,尽管我们下大力气进行整治,但是我们还会看到一些比如说无任何副作用,根治,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有效率百分之多少,获得多少项最高奖项等等这样的广告?
吴清纯:说到这个问题,我先跟各位网友报告,今天上午在工商局,北京市整治违法广告的联席会议又开了半天,这些部门涉及到工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药监部门,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公安、监察,我说这些什么意思?其实政府确实在下大力量在整治违法广告。中央十几个部委今年又发了整治违法广告的通知,北京市12个部门也联合下发了整治方案,力量是不断的投入,但就像主持人说的,为什么这么大的力量还会能看到,用一个学术的观点说,广告作为社会产品,它既有广告的制作部门,发布部门的行为在里面,有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审查的责任,更有社会公众对它的认知接受包括鉴别的因素在里面,若干的因素促成了现在广告在管理和整治过程中的不断的深化。大家可能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能够看到的这种违法广告应该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包括我说在今天的联席会议上,有关部门通报了自己职责范围内整治的情况,也通报了有一些重点媒体的违规行为。我刚才为什么介绍了那么多的部门?各个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要整治。比如说前一阶段我们和工商一起配合新闻出版部门对北京市重点媒体的负责人,工商的同志从《广告法》的角度宣传法规,药监部门从药品的技术知识上,包括影响和危害上给大家做了一些宣传。其实我特别有感于刚才你们说到企业责任感,出现刚才说的问题,有政府需要不断加大力度的要求,有公众不断提高自己识别能力的要求,这个跟我们的宣传、文化有关系,更多的相关的企业要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感。我们今天来首都之窗,若干次的广告机会,我们也想借此窗口,更多的跟公众介绍药品广告是怎么一回事,大家怎么能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在前面几次的介绍当中,我一直在说,大家一定要知道,有一些药品国家是不允许做广告的,比如说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主持人:我们看到上面写的抑郁药品是不能做广告的?
吴清纯:精神药品都是有特殊标识的。再有一种,大家经常所谓上当受骗的这种,有一些广告主或者是制作部门,利用患者对一些不治之症,重症的迫切治疗心理,过度宣传药品的疗效,包括像包治百病的,治肿瘤,所以网友们注意,如果有几盒见效,得了国家什么奖这些东西十之八九是骗人的,另外用患者形象,用医疗机构专家的名义做代言的,按我们国家的办法是不允许的。我今天带了一份报纸,像这几个是比较典型的,大家看一下大的标题,说当天就见效,根治,包括用一些医疗机构,号称研究所的所长,这些东西都是明显的与审查办法,与国家规定不相符合的。按药品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药品法》规定监管部门是按审批过的药品进行监管,建局以来,审批的广告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在国家的专项监测当中是百分之百的合格,现在看到的违法广告大量的是未经审批,有一些是篡改审批文件。所以我为什么说有感企业责任感。去年我们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12期,有70多个药品品种被采取了暂停销售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另外我们向工商等有关部门移送了监测到的3200多条违法广告。应该说,我们作为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广告的审查监测过程当中,会不断的加大力度,也会积极的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把这项工作往前推进,争取让大家感受到一个文明的广告市场。
主持人:谢谢。其实,说到违法广告,我们就会联想到违法成本的问题,这又岂止是广告一个问题还有制售假劣药品的问题,怎么来看待制售假劣药品,它的违法成本不高,但是获利很大,我们以前也探讨过,在查收假劣药品的时候,取证的过程非常不容易,但是对犯罪分子的法律惩罚不是很重,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怎么看待,包括有没有办法真正打击到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
孟德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增加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成本也是我们工作的一个努力方向,是在依法的前提下。违法成本的高还是低是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的认定问题,这方面社会心理的预期和规定还是有差别的。应当没收违法生产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数倍的罚款,假药是3到5倍,劣药是1到3倍,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另外主管人员在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这是法律的规定。
2009年,我们局共受理各类举报4393件,当年办结了4151件,客观地讲,北京的制药企业和正规的药店所生产和经营的药品质量还是比较让人满意和放心的,刚才丛局长业介绍了抽验的情况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我们了解到一些不法分子,尤其是一些北京地区以外的人员在北京干着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这些人租用民房进行生产和储存,地点隐蔽,手段狡猾,为了谋取违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应当追求刑事责任。去年我们查办和移送的有14起,协助公安部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是182人。尤其是去年4月,联合公安部门破获了4·14特大假药案,抓获涉案人员149人,查获的药品有10多吨,这个案子也是我市在近几年来查办的最大的一起制售假药涉刑案件,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一些媒体也进行了相继的报告。我想一个是通过行政执法,还有是通过刑事司法,通过有效的衔接和转换,通过有关部门的配合,我们相信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可以严厉的打击,依法惩治犯罪分子,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主持人:还有一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流行网上购物,不需要去医院和药店足不出户在家买到低价药品,这是很多患者在网上购药的初衷,但是实际情况真的如患者那么好吗?
孟德胜:主持人问的问题非常及时,互联网给大家带来了方便,但是互联网上也存在着很多的假信息,尤其是假药信息很多。一些不法分子,刚才我谈到有一些从外地到北京的一些不法分子,他们抓住患者求医问药北京心切的心理,利用首都的医疗机构,打着首都的医疗旗号,利用水平高,信誉度高的特点在网上发布药品的虚假信息。比如说大家去网上搜,可能会有类似这样的广告,北京糖尿病钻研中心,首都癌症治疗中心等等,实际上这些单位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违法分子虚构出来的,目的是诱骗外地的老百姓,消费者购买药品,上当受骗。外地消费者一旦相信了广告信息,购买了药品,就会上当受骗,损失钱财。轻的会贻误病情的诊治,重的会给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主持人:我们怎么区分?
孟德胜:这儿我也想借助首都之窗的平台提醒广大消费者,有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看病,到正规药店购药,千万不要轻信网上说,包括一些广播电视台有一些非法的宣传资料上面的广告信息,轻易不要采取快递或者是邮寄的方式购买药品,这种方式购到假药的可能性很大。这样的话,通过我们执法部门的加强日常的监督,通过消费者培育成熟的消费心态,整个市场体系建立起来,就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减少上当受骗。
主持人:如果药品储藏不当,轻则药效会下降,重则会加重病情,为此我们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看他们知道不知道储药的方式,一起来看一下。
主持人:刚才片中几位市民提到把药放在抽屉里或者是纸盒里,他们提到这样一个存储方式,到底适合不适合药品的存放?
丛骆骆:看了短片,也很鼓舞,最几年我们做过调查,一些社区的大爷大妈或者是公众,一开始对这一块不太了解,现在有一些说的很规范,很标准,说明这几年我们做的走入社区的宣传确实深入人心。家庭药箱我们这几年在做,我们的志愿者去帮助做小药箱的清理,也还在做。说到家里配备的小药箱,我们这样认为,有的家庭有这种慢性病的患者需要家里长期服用药,也有可能怕浪费下回再用,也有的是方便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在留存一些,以便小病的时候自己方便服用。这些药放在哪儿,还是有要求的。比如说一些药店,一些企业为了做好营销的同时,也是为了便民,设计有一些专门的小的金属或者是塑料的一些小药箱,也有的家庭是拿一些小帖盒或者是木盒,有的甚至还可以带锁,这样的话把药存在家里,放在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这个安全我们说是小孩儿不容易碰到的地方,因为怕小孩子误服。再有一个是放在避光、室温干燥的环境下,因为我们知道药品有的见光容易分解产生变质,也有的温度高了或者是潮湿了会产生裂解等等。所以对储存的药品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来说是家庭自己选择的小药箱放在提到刚才的条件的地方,存放的药品有的答的非常准确,一定口服和外用的药品是分开存放的,也是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还有一些情况,可能我们的药品拿过来把包装拆掉了,可能是一些零头的药怎么保存?应该说,我们找一些棕色的玻璃瓶洗干净放进去,这里谈到说明书,一定要把说明书的标签等等要保留完整,一直到你用完这个药或者是处理完为止,这样服用起来有一个指导你安全用药的方式。还有刚才我看一位老大爷说生物制品,可能刚才有的家庭的患者需要注射胰岛素,这样的家庭一般要冷藏,放在并藏的冷藏室,保证药品的条件。
主持人:我今天把我的小药箱带过来了,我们现场请丛局长介绍一下,我的小药箱到底合不合格?
(丛骆骆局长示范如何正确储存药品)
丛骆骆:这样的铁盒存放药品是可以的,但是刚才清点了一下,有口服的,也有外用的像酒精,药膏,应该说口服药放在一个盒子里,外用药单独放在一个盒子里。第二个,如果有一些零碎包装的,下一次再用的时候,把说明书完好的保存,我们单独找一个我们刚才说的棕色的瓶子里面或者是其他的密闭的盒子里面保存,以便于下一次查看说明书。像这种胶囊容易潮湿裂解,像这种的没有包装了,也是棕色的玻璃瓶洗干净放在里面。我们看到还有一些药已经超过了有效期。一般来说我们查看药品的时候,既有国家批准的文号,有生产的厂家,有生产的有效期,切记要在有效期内使用。
主持人:谢谢。前一段时间安宫牛黄丸炒到了高价,还有一些是老中药,能不能吃?
吴清纯:如果大家留心的话,我们国家的药品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相关法规也是在不断的变换,1984年第一部药品管理法规才出台,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无论是中药、西药都有一个法定的要求,包括它的保质期。从监管部门来讲,我们在宣传药品的相关知识的时候,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要求和执行。
主持人:也就是说中药也是有过期这一说的,而且求购的比如说九几年的中药可能会存在隐患,也是我们不建议市民去买和吃的?
吴清纯:相关的法规是这样要求,因为科学本身在不断的发展,包括现在对医疗的有关研究,包括对药品本身的研究也在不断的深入,按现行国家的法规,我们还是希望大家用在安全有效期内的药品。
主持人:网友说,违法药品广告的治理成因很复杂,环节很多,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媒体要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很明显的假药广告的媒体要依法从重处理?还有网友说,以发布的药品违法广告从哪里查到?我想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查到。还有网友说现在马路上的收药的小广告怎么举报?
孟德胜:大家可以向城管部门和我们举报,我们的电话是83979556。
主持人:在节目的最后请嘉宾对在线网友们说几句最想说的心里话。
吴清纯:感触最深的是看了小片的真的有感于我们的市民对药品知识的了解越来越多,其实是我们社会在不断走向文明,政府的工作人员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证大家的药品安全。
张黎明:不要因为药品有不良反应而怀疑药品的质量作用,我也希望药品的不良反应这个名词能成为老百姓的常用名词。
孟德胜:我们愿意与社会配合,与各个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
丛骆骆:希望我们广大网友包括我们的媒体各界能够继续大力的支持我们,和我们共同一道来保证首都百姓的用药安全。
主持人:感谢四位嘉宾作客我们的直播,本期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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