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期限申请延长的障碍
来信人:bj***17
时间:2026-08-05
请问企业在发布了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且经营期限届满的情况下,能否申请延长经营期限?如果不撤销该公告,为什么不能申请延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2026-08-05
您好,来件已收悉。根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属于法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上述解散事由后应当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司营业期限届满,且尚未向股东分配财产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或者经股东会决议延长经营期限,从而存续。综上,发布清算组备案信息公告属于公司注销环节,申请延长营业期限属于公司存续流程。建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注销或是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