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天数确认
来信人:bj***26
时间:2026-07-21
我25年生的一胎,26年生的二胎,均未满3岁,公司育儿假是五天,那我两个孩子是否乘以2,每年十天,北京是否有明文规定叠加天数
市卫生健康委
答复时间:2026-07-22
您好,来信已收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假期。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育儿假。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