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公积金
来信人:bj***81
时间:2026-04-03
我是外地家庭户口,2008年公司没给缴纳公积金,2013年才给公积金,可以找公司补缴吗,是否是强制?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6-04-03
您好,单位未缴或少缴公积金,职工可通过以下2种途径办理维权: 1.现场投诉登记:投诉人至单位公积金账户所在管理部进行现场投诉,填写《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陈述投诉事实与请求,并提供投诉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份用于后续案件办理。 为便于投诉人实时掌握案件受理进度,投诉人可关注“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完成身份信息绑定。 2.非现场投诉登记:投诉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完成绑定并按照操作页面提示上传投诉材料影像,进行线上投诉登记,后续按受理部门通知要求办理后续业务。后续投诉人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上关注案件进展、接收相应的消息推送等。 办理公积金维权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投诉材料包括:(1)身份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2)户籍性质材料:居民户口簿; 对于投诉人非农业户籍登记时间无法覆盖追缴期间的,应提供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3)劳动关系材料: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等;(4)工资收入材料:认定工资收入情况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生效文书、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银行代发工资明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等。 2.非现场投诉材料:非现场投诉材料与现场投诉材料一致。投诉人应在微信公众号中上传投诉材料电子影像,上传的电子影像应端正、清晰可辨认。 注:农业户口职工缴存公积金遵循自愿原则,由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不强制缴存。 若职工的户口本已改版为统一居民户口本,标注为“家庭户”,单位应在户口类型变更后当月依法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注:户籍判定时,投诉人需提供户口本等户籍证据。由于网上留言平台无核验功能,建议您先联系所属管理部,详细核实后操作办理。管理部地址及联系方式可参见以下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 如您还有其他关于北京公积金方面的问题,建议您拨打北京公积金热线010-12329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加快捷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