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九条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是解决在本市首套刚需家庭住房困难的,不面向有房或有住房转出记录的家庭销售。同时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转让对象应为其它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和代持机构。目前未出台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再次购买商品房的相关政策。来电人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政策制定中予以参考。感谢来电人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