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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育儿假和产假是否冲突
来信人:zl***rx
时间:2025-08-13
咨询育儿假和产假是否冲突,互相包含,当年休了产假,育儿假是否需要扣除产假期间的
市卫生健康委
答复时间:2025-08-13
您好,来信已收悉: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当年休了产假,在孩子周岁内还可以另休育儿假。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