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5-08-04
您好,按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确定。工资总额计算标准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执行。
职工新调入当月工作不整月,单位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当月工资的,月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次月起,应按照全月工资收入重新调整月缴存基数。在下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基数时,先将入职当月工资按照当月收入/实际计薪天数*21.75还原整月工资,再合并计算职工上年月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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