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5-05-07 15:03,已短信回复,回复内容如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1、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人申请和家庭申请不可同时参与。即已作为家庭申请人参与家庭申请后,原个人申请将取消。 2、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家庭申请人已参加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的,按其累积的阶梯数每1阶梯加1分;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按其最近一次开始轮候的时间距离家庭摇号申请年上一年12月31日,每满一年加1分,以往参加摇号获得的阶梯数合并加分;以往没有参加摇号或轮候的,不加分。根据上述规定, 如申请人在参与家庭配置指标申请前,主动取消审核通过的个人新能源配置指标申请,则不属于正在轮候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的个人,亦不存在轮候积分。 此外,您可通过登录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在系统首页的“办事专栏”内点击查看《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家庭)》等文件,详细了解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的相关政策规定。 若您认为以上内容尚未解答您提出的问题,您可致电65077118或12328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