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2024-08-21
您好,根据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如果您的公积金曾经断缴,但之后已经续缴,并且满足连续缴存半年的要求,您的账户处于正常状态,那么您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详细的规定和贷款条件您可以参考以下网址:[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fw5/1747335/1747338/436313958/index.html)。
如果您的情况特殊或有其他疑问,建议您致电010-12329进行人工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