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续签
来信人:bj***89
时间:2024-03-13
公租房续签还需查收入吗 公租房退房后重新参加选房还需重新提供收入银行流水吗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答复时间:2024-03-14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依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3个月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续租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接到家庭申请材料 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依据《关于加强公租房、公租房补贴和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审核工作的意见》第一条明确申请家庭补充提交材料范围。(一)家庭收入相关材料。可要求申请家庭出具个人收入纳税明细、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家庭成员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明细及银行流水等材料。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建议,请您登录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进入政民互动栏目,或者在建委官网查询有关政策或信息。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