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进一步规范行使农业农村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农业机械)》等7个裁量权基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
1.电子邮箱:nyzfzdfzk@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5号,邮编:100088,北京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2029845
4.传真:010-62056472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反馈意见要求:请在信封或邮件注明“裁量权基准反馈意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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