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印发的《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函》(京规自函〔2024〕1143号)文件要求,我区制定了《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平谷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pggbk@ghzrzy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5号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自然资源保护科517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9996871
4.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提出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