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7年度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hrz@bjhr.gov.cn)。
一、概述
2017年,按照《条例》及《怀柔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怀柔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以镇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责成两名工作人员具体协调推进工作,切实压实责任,落实任务。
2.保障制度落实。
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拓展公开渠道。
将首都之窗、怀柔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利用怀柔镇微讯微信公众号,推送怀柔镇工作动态。动态更新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内容,积极利用镇村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及时公开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方便群众监督。
4.强化培训实效。
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列入新入职人员岗位培训、职工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利用二级班子会、镇村干部例会大力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镇村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镇开展了信息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通过首都之窗、怀柔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2017年,我镇通过“首都之窗”怀柔镇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9条,其中,涉及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9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行政职责类37条,业务动态类209条,通过怀柔报公开信息数62条,怀柔信息网公开信息13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镇政府根据《条例》要求,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情况
2017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例,严格依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规范流程,根据申请人描述的信息联系相关业务科室和主管领导进行咨询、核查、沟通,其中4件在15个工作日内依法送达告知书,1件延期后给予答复。其中,2例属于公开范围,已经在告知书中将所申请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2例为“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1例申请公开的三项事项中,一项属于公开范围,已在申请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另两项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本镇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是个别科室及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偏少。
下一步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合理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公开业务流程,使整体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学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使镇域内各科室和全体机关干部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重视群众意见反馈,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重点、有实效。
三是加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广泛利用公开栏、广播和电子屏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开内容不全面、不深入和回应关切不及时等问题,强化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整改落实,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7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9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