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規自發〔2020〕371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要求,提升出行品質,建設步行和自行車友好城市,實現綠色出行,形成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匹配的交通環境,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組織制定了北京市地方標準《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DB11/1761-2020),並已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環境規劃設計標準》(DB11/1761-2020)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擴建及疏堵工程的規劃和設計;交通附屬設施、道路綠化、市政附屬設施和城市傢具、道路沿線建築等的新建、改建的規劃和設計;各類步行、自行車交通改善項目、城市道路綜合整治項目、城市道路養護以及道路交通組織管理應按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由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歸口管理,北京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解釋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