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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延慶區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4-28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4-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延慶區關於本市非延慶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入學辦法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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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維護本區住房租賃家庭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相關工作意見、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快發展和規範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京建法〔2017〕21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二、工作原則

  1.堅持政府統籌,區教委、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委延慶分局、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延慶公安分局等多部門協作推進。

  2.堅持程式規範、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三、入學條件

  1.達到法定入學年齡(到入學當年8月31日為止年滿6周歲),且未就讀過小學的適齡兒童。

  2.本市非延慶區戶籍無房家庭的適齡兒童,隨其父母在本區連續單獨承租並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同時其父或母在延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

  四、本市非延慶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子女入學審核標準

  (一)戶籍審核

  持全家戶口簿到區教委審核。

  (二)實際居住審核

  由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委延慶分局辦理,由區教委審核。在延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

  1.連續3年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可從市住建委網站下載)原件及複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票原件及複印件;

  3.房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在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

  住房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時提供安全責任書。

  租住單位公房的,應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車庫、儲藏室的證明無效。

  租住無房産證農民房的,應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産房房産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三)合法穩定就業審核

  由區人力社保局或區市場監管局分別辦理,區教委審核。在延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受雇於用人單位的,應提供本區截至申請月連續3年以上加蓋在延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2.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為法定代表人、股東、合夥人和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由本區市場監管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初始核發時間應距離申請月3年以上)原件及複印件。

  五、辦理程式

  1.按照入學當年《延慶區小學入學資訊採集工作家長告知書》中規定時間,持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到延慶區教委進行初審、註冊,註冊後自行填寫詳細資訊。

  2.待複審通過後,列印資訊採集表。

  3.按照當年本區小學現場審核入學材料時間持相關材料區教委確定的學校報名。

  六、工作要求

  1.各相關單位要嚴格執行審核標準,依據工作流程規範操作,安排專人進行審核和復核;如因審核不符合相關審核程式、審核標準或在審核過程中侵犯申請人或適齡兒童少年的合法權益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2.延慶區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含民辦學校),應按相關規定接收符合要求的本市非延慶區戶籍無房家庭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任何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接收不符合標準的學生就讀。

  3.如有關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證明,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七、附則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行,至新辦法出臺後為止。本辦法由北京市延慶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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