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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民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財政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3-27
  6. [發文字號] 京民社救發〔2018〕148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4-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8年 第19期(總第559期)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於農村地區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煤改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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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社救發〔2018〕148號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新農辦、城管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救助體系,保障民生,解決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冬季取暖困難,根據《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京政發〔2013〕27號)和《2017年北京市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京政辦發〔2017〕6號)要求,就做好農村地區村莊每戶單獨採用燃氣、電等“煤改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救助對象

  納入農村地區村莊“煤改清潔能源”範圍,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下統稱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二、救助內容及標準

  (一)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按居住建築面積60平方米、30元/平方米·採暖季·戶的標準救助;住宅建築面積小于60平方米的,按實際居住建築面積救助;住宅建築面積超過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救助。

  家庭同住人員中有一人已在其他部門領取此項補貼的,該家庭按照15元/平方米·採暖季·戶的標準享受救助;有兩人(含)以上在其他部門領取此項補貼的,該家庭不再重復享受。

  (二)享受“煤改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不再重復享受集中供熱採暖補助和冬季燃煤自採暖救助。

  三、申請審批程式

  (一)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申請此項救助,應到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領取“煤改清潔能源”改造憑證。

  (二)每年9月底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到戶籍所在地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填寫《北京市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申請表》(見附件),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住房證明:包括房屋建設批示或房屋租賃協議(租賃合同)、鄉鎮政府相關部門證明等;

  2.鄉鎮人民政府“煤改清潔能源”負責部門出具的“煤改清潔能源”憑證;

  3.家庭同住人口中的在職人員或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或管理部門出具的發放此項補貼情況證明。

  (三)鄉鎮社保所負責申請的受理、審核、登記,必要時應採取入戶調查等方式核實申請人或家庭的實際情況,並匯總上報區民政局主管部門。

  (四)區民政局主管部門負責此項業務的審批工作,並根據審批結果,及時將資金需求情況報同級財政部門。

  (五)鄉鎮社保所負責按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結果,于每年冬季採暖季(11月15日)前,足額發放此項救助,並嚴格發放手續。

  (六)對採暖季開始後新審批的享受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待遇,且自批准之日起當年剩餘法定採暖季時間已達到或超過兩個月的,可全額享受清潔能源自採暖救助;不足兩個月的,按補貼標準的50%享受。其每年3月批准享受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待遇的,不享受當季清潔能源自採暖救助。

  四、資金保障

  “煤改清潔能源”救助資金由其戶籍所在地區財政負擔。區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民政部門做好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煤改清潔能源”救助資金的年度預算,並加強資金審核和監督管理。

  五、相關要求

  (一)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煤改清潔能源”救助是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大氣污染決策部署,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困難群眾切身利益。各區要高度重視,週密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細化操作流程,規範操作方式,把為群眾服務的好事辦實、辦好。

  (二)各級民政、財政、新農辦和城市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溝通,緊密配合,按照部門職責共同抓好政策落實。民政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做好救助對象身份認定工作,研究制定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冬季自採暖救助政策,確保符合條件人員及時享受救助;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協助落實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分戶自採暖救助等政策;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確保“煤改清潔能源”資金撥付及時暢通。新農辦負責農村地區冬季清潔能源自採暖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對相關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監督。

  (三)申請“煤改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的家庭採取虛報、隱瞞等手段,騙取採暖救助待遇的,區民政部門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取消相關救助待遇,追回已享受救助金。情節惡劣、觸犯法律法規的,移交司法部門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本意見自2017—2018年採暖季開始執行。

  附件:北京市農村低保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清潔能源分戶自採暖救助申請表(略)

  注:附件可登錄北京市民政局官方網站(www.bjmzj.gov.cn)查詢。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綜合辦公室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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