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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14〕24號
  2. [發佈日期] 2014-05-2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 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京政辦發[2014]24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
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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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
深入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
和推廣應用工作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北京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更好地發揮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中關村示範區)的先行先試和示範引領效應,進一步增強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在支援企業成為創新主體方面的作用,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堅持和強化北京作為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緊緊圍繞首都生態環境治理、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區域合作發展等方面的重大需求和群眾普遍關注的大氣污染、垃圾污水、交通擁堵、食品安全等難點問題,進一步健全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産品的政策體系,完善工作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營造公平公正、競爭有序和有利於創新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對於促進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産業化的重要作用,推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促進首都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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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實施範圍和方式
  (一)實施主體。主要包括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市區(縣)國有(控股)企業,市區(縣)兩級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項目的出資、建設和管理單位。
  (二)實施對象。主要包括由中關村示範區內的企業、大學、科研院所等單位研製生産的新技術新産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以及國家和本市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技術和産品。
  (三)資金來源。主要包括納入政府預算管理的資金、財政管理的其他資金、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市區(縣)國有(控股)企業用於基本建設的資金。
  (四)實施領域。主要包括政府行政辦公、環保和資源迴圈利用、公共安全、醫療衛生、交通管理、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重點領域。
  (五)實施方式。主要包括首購,訂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範項目,推廣應用四種方式。
  1.首購。實施主體對首購産品進行首先購買。
  2.訂購。實施主體對國家和本市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産品、技術、軟科學研究課題等,面向全社會確定研究開發和生産單位。
  3.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範項目。實施主體對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進行優先採購。
  4.推廣應用。實施主體對已經生産並投放市場,且品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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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處於國際或國內領先技術水準、符合國家相關産業政策的新技術新産品進行規模化採購。實施主體可通過區域合作、軍民融合等方式幫助中關村示範區內的企業、大學、科研院所等單位對接全國採購市場和軍方採購市場。
  三、工作原則
  (一)立足需求導向。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充分發揮重大建設項目的示範作用,重點支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以及未來市場空間大的新技術新産品推廣應用,以需求拉動創新,以創新促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
  (二)強化企業主體。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措施,釋放企業活力,促進企業成為新技術新産品研發投入、成果轉化及推廣應用的主體。
  (三)加強分類指導。對技術較成熟、市場潛力較大、認同度較高的新技術新産品,主要運用市場手段加以推廣應用。對處於技術初創期、市場培育期,特別是新興産業領域初期投入大、短期效益不明顯的新技術新産品,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四)依法規範運作。按照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規範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工作。
  四、主要任務
  (一)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引導企業進行創新,促成一批新技術新産品的示範應用。圍繞大氣污染治理、信息化與資訊安全、軌道交通建設等方面的需求,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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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選擇能夠有效提升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和産業集群創新能力的新技術新産品,組織實施重點建設領域的示範應用。
  (二)加大推進區域合作力度,發揮中關村示範區新技術新産品對合作區域協同發展的支撐作用。探索建立跨區域的重大項目合作機制,充分發揮中關村示範區在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的産業優勢,積極支援企業承接合作地區的大氣污染治理、信息化與資訊安全、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推動合作地區産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轉型。
  (三)以技術為核心,以市場為導向,支援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聯合體參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和建設。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新技術新産品供需對接機制,支援産業技術聯盟組織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示範項目,支援科技型中小企業進入中央企業和市屬國有(控股)企業採購供應系統,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配套協作,開發推廣專、精、特、新産品。
  (四)構建立體化服務平臺,為中關村示範區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工作夯實基礎。搭建中關村示範區新技術新産品網上供需服務平臺。支援産業技術聯盟等新型産業組織積極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推介與對接活動。充分發揮中國(北京)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北京國際科技産業博覽會、中關村示範區展示中心等品牌展會和展館的作用,提高中關村示範區新技術新産品的市場認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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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在原有工作基礎上,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農委、市水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文資辦、市統計局、市園林綠化局、市支援合作辦、市重大辦、中關村管委會、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等部門參與,組建中關村創新平臺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聯合工作組,主要負責研究提出年度工作方案,確定重點示範領域和示範項目並組織實施。各區縣、各部門完善主管領導牽頭負責的常態化工作機制。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科委牽頭,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完善新技術新産品(服務)的認定條件、認定方式。
  市財政局牽頭,探索研究以需求管理為核心、鼓勵創新的政府採購政策,研究提出新技術新産品首購、訂購實施辦法,積極探索政府採購公共服務的具體方式。
  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等部門積極探索在政府採購貨物類、工程類、服務類項目中通過預留項目份額、評審優惠等方式,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市國資委、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共同建立市屬國有(控股)企業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産品的工作機制,搭建市屬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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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企業與中關村示範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訊、技術、産品交流平臺。研究完善將新技術投入、新産品應用等指標納入科技投入考核體系的具體方式。
  中關村管委會牽頭,搭建中關村示範區新技術新産品網上供需服務平臺,通過線上發佈、線下推介等多種方式,實現供需資訊的有效對接。探索通過區域合作、軍民融合等方式促進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的新路徑。
  (三)加強採購活動監管。加大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項目立項、採購預算、採購過程、採購結果及採購合同等資訊的公開力度,強化政府監管、審計及社會監督。
  (四)加強督查和督辦。中關村創新平臺新技術新産品政府採購和推廣應用聯合工作組負責本意見實施情況的督促檢查,組織開展工作情況評估和經驗總結,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向市政府報告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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