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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5年度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5-12-29

為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工作,強化事業單位登記監督管理,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辦法(試行)》,現就做好2025年度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公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時間、範圍、方式    

報送時間: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報送範圍: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管理且《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在有效期內的事業單位。    

報送方式:通過“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https://www.beijing.gov.cn/sydwdjgl/)網上報送。    

  二、報送材料    

  1.《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網上填寫,該材料為公示內容,其餘報送材料不公示)。    

2.上一年度年末的資産負債表(上傳圖片,加蓋事業單位財務章或公章)。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上傳圖片)。    

  4.有關資質認可或者執業許可證明文件(上傳圖片)。宗旨和業務範圍涉及資質認可或者執業許可的事業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培訓學校、培訓中心、職業技能培訓學校、技工學校、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幼兒園、託兒所、報刊出版機構、養老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等)必須提交;宗旨和業務範圍不涉及資質認可或者執業許可的事業單位不提交。    

5.法定代表人手寫簽字、加蓋事業單位公章、舉辦單位公章的《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掃描件(上傳圖片)。    

詳細填報要求見附件中的《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填寫模板》。    

  三、報送程式    

  1.登錄系統。事業單位登錄“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站-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度報告,通過網路身份憑證(電子證照)、光碟、圖片二維碼登錄,上傳各項材料。     

2.填寫《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由於系統功能限制,報告中“公示意見”暫只能選擇“申請公示”。申請不公示的,在《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掃描件中註明。    

3.上傳其他材料。將年度報告其他材料上傳至對應條目(不可選擇“傳真”“郵寄或面交”)。上傳圖片需清晰,文字可辨認。    

  4.網上提交。全部材料填寫、上傳完畢後,點擊“提交申報材料至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成功後,年度報告狀態由“未提交”變為“審核中”。    

5.登記管理機關審核。我局對事業單位提交的年度報告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我局將退回事業單位修改並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見(查看“回復資訊查閱”)。事業單位按意見修改並重新提交年度報告。    

6.網上公示。我局審核通過的年度報告將在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網進行公示。公示後,年度報告狀態由“審核中”變為“已公示”,即年度報告工作完成。年度報告申請不公示並經我局同意的,可不公示。    

  7.材料存檔。紙質年度報告不需送交我局,由事業單位自行留存,以備後續監督檢查。    

  四、注意事項    

1.事業單位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年度報告,並對年度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年度報告內容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2.舉辦單位對所屬事業單位報送的年度報告負有審查責任,要嚴格審核年度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非涉密性,簽署年度報告保密審查和公示意見。審查意見未填寫或不完整,將退回重報。    

3.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送年度報告的事業單位,于3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提出延期報送申請(加蓋本單位及舉辦單位公章),經我局批准後方可延期報送。    

4.事業單位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按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五條規定先辦理變更登記,再報送年度報告。    

5.事業單位未按期報送年度報告(含退回修改後未按期重報),我局將依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予以處理。同時,公示未按期報送年度報告的事業單位名單。    

6.如遇相關業務問題,可撥打55563936(劉)/55563920(張)進行諮詢,或直接發送郵件至sydj@bjbb.gov.cn。    

     

附件:1.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填寫模板    

      2.關於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有關事項的工作提示    

     


   

     

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