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法人登記
申請材料發佈時間:2020-04-26 來源:北京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一、申請材料目錄

  事業單位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事業單位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和《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
  因變更事項的不同,還應當提交其他相應文件:
  (一)變更名稱的,提交審批機關批准文件;
  (二)變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證明文件;
  (三)變更宗旨和業務範圍且內容涉及資質認可或者執業許可的,出示相應的資質認可證明或者執業許可證明,並提交其複印件;
  (四)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登記申請表、現任法定代表人免職文件、擬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五)變更經費來源的,提交經費來源改變的證明文件;
  (六)變更開辦資金的,提交開辦資金確認證明。
  注:
  1、無法提交以上所列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複印件,文件複印件應加蓋發文機關或舉辦單位公章。
  2.以上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二、申請材料提交
  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網上登記管理系統提交材料預審,預審通過後再到現場復核紙質材料。 
  二是網上填報並上傳成功後,通過EMS寄達登記管理機關。
  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具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不在網上提交。
  三、填表説明及相關證明文書式樣(點擊下載)

  變更登記---填寫説明及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