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州區于家務回族鄉政府工作人員房震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間,房震先後八次私自駕駛鄉政府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此外,房震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12月,通州區紀委決定,給予房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通州區西集鎮上坡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曹文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2月間,曹文生個人決定,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理財補助名義,向3名非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發放補貼,共計人民幣8100元。2021年11月,西集鎮黨委決定,給予曹文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通州區于家務回族鄉政府工作人員房震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間,房震先後八次私自駕駛鄉政府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務。此外,房震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21年12月,通州區紀委決定,給予房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通州區西集鎮上坡村村民委員會原主任曹文生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8年2月間,曹文生個人決定,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理財補助名義,向3名非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發放補貼,共計人民幣8100元。2021年11月,西集鎮黨委決定,給予曹文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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