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豐台區豐貿投資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長雲分公司原經理高連山違規報銷費用問題。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高連山在擔任北京博蘭特食品工貿集團長辛店商貿中心、豐貿公司長雲分公司黨支部書記、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使用公司資金違規為其本人支付供熱採暖費,金額共計人民幣12432元。2021年9月,高連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豐台區麗澤金融商務區控股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孫麗娜、原副總經理左中柱、原行政辦公室主任鄒曉榮公車私用、私車公養問題。孫麗娜在2015年至2016年間,使用公車辦理與工作無關的個人事項累計20余次,且用公車加油卡為該車加油6300余元;左中柱在2013年2月至2014年10月間,使用公車辦理與工作無關的個人事項累計10余次,且用公車加油卡為該車加油4600余元;鄒曉榮在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間,利用管理車輛和加油卡的職務便利,將公車加油卡佔為己有,並贈送他人使用,累計消費人民幣13981.03元。2021年10月,孫麗娜、鄒曉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左中柱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