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日期:2021-12-26 18:26    來源:中共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北京市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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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昌平區住房城鄉建設委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張海英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親屬提供的體檢問題。2020年12月,張海英在負責昌平區住建委幹部職工年度體檢工作過程中,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為其親屬安排的價值共計人民幣4088元的體檢活動。2021年6月,經昌平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昌平區委批准,給予張海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昌平區環境監察支隊回龍觀分隊負責人、三級主任科員路欣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9年至2020年,路欣在擔任昌平區環境監察支隊回龍觀分隊負責人期間,於國慶節、春節前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給予的超市購物卡共6張,共計人民幣6000元。2021年8月,昌平區紀委決定,給予路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3.昌平區生態環境局原一級調研員王啟倉(已退休)借主題黨日活動為名變相公款旅游問題。2019年6月,王啟倉在擔任昌平區生態環境局黨組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期間,經其審批同意,昌平區生態環境局機關第四黨支部組織22名黨員到密雲區白乙化烈士紀念館開展“七一”主題黨日活動,並參觀游覽清涼谷景區,該景區門票花費共計人民幣1100元。2021年11月,經昌平區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昌平區委批准,給予王啟倉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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