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稅務局代開房租發票問題
來信人:bj***13
時間:2026-02-28
請問我持有房産所有人的委託書,房産證複印件和租房合同,能不能代開出租不動産發票?
北京市稅務局
答覆時間:2026-03-02
尊敬的納稅人,您好: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辦理材料: 一.《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3份 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提供相應材料: 1.納稅人出租不動産、轉讓取得的不動産:不動産權屬資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原件查驗後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於重復提供)、不動産合同、協議或者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資料原件及複印件 1份(原件查驗後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於重復提供) 2.自然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原件查驗後退回) 3.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1)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原件1份(查驗後退回 符合條件調閱復用,免於重復提供)(2)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1份(原件查驗後退回) 如您有其他涉稅問題或需進一步諮詢,歡迎致電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感謝您對稅收工作的支援,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