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停暖
來信人:wu***in
時間:2025-11-26
想諮詢一下具備分戶獨立供暖系統的商住房,辦理停暖是應按百分之多少繳納基礎熱費?
市城市管理委
答復時間:2025-11-26
市民同志: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首先感謝您對我市供熱工作的熱心關注與支援!關於您反饋的暫停用熱問題,現將有關意見回復如下: 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具備分戶獨立採暖系統型式的用戶;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採暖及共用供熱設施安全的前提下;經與供熱單位協商,就暫停供熱時間、交納基本費用等事項達成一致後,可以由供熱單位暫停供熱。供熱單位與用戶訂立供熱採暖合同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 本市用熱執行居民價格或非居民價格認定,以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載明的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準。關於您諮詢的30%比例的暫停用熱基本費用,是針對居民供熱規定的,具體可參考《北京市居民供熱採暖合同》(示範文本)。非居民性質房屋暫停用熱的基本費用有合同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需要您與供熱單位進行協商,就暫停供熱時間、交納基本費用等事項達成一致後,可以由供熱單位暫停供熱。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