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年假天數的認定問題
來信人:bj***38
時間:2025-07-23
1.本人2025年7月份在職滿20年,2025年本人應休年休假應當如何計算?計算公式是什麼? 2.20年來一直沒有更換工作單位,單位説要折算計算天數,想請教下官方解釋,2025年本人應休年休假是10天?13天?還是15天?
市人力社保局
答復時間:2025-07-23
您好:一、《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本辦法中的 “年度”是指西曆年度。 因帶薪年休假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