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來信收悉。一、預包裝食品標籤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GB 7718)的規定。GB 7718 第4.1.6.1.3 規定:受其他單位委託加工預包裝食品的,應標示委託單位和受委託單位的名稱和地址;或僅標示委託單位的名稱和地址及産地,産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
二、參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延長固體飲料企業剩餘包裝材料使用時間的通知》 (市監食生函〔2022〕722號)、《關於同意延長餅乾包裝材料使用期限的復函 》(市監食生函〔2022〕1344 號)等文件,由於食品安全標準等因素導致標籤應當變更的情況下,總局會單獨發文指導包裝材料的使用過渡期。
三、食品標籤個別內容有改動時,可通過加貼正確內容,覆蓋原有內容的方式,對標籤內容進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