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答復時間:2023-05-30
您好:
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房並租住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可以提供租房發票原件的,可按實際租金每季度提取一次。但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同時不得超過月租金,提取滿一年後需重新申請。
具體流程可參考北京住房公積金網相關操作詳解(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11098834/index.html)
提示: 租賃開始時間、租賃終止時間以開具的租房發票對應的租賃月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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