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家庭服務對象入住養老機構補助
| 服務對象類別 | 補助標準(每人每月) | 市級定額補助(每人每月) | 備註 |
| 城鄉特困服務對象 | 2000元 | 1000元 | 在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經費基礎上另行補助 |
| 低保家庭服務對象 | 3600元 | 1800元 | - |
| 低收入家庭服務對象 | 2800元 | 1400元 | - |
| 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服務對象 | 2800元 | 1400元 | - |
| 其他重度殘疾人 | 1200元 | 600元 | - |
| 共同入住的特殊重度殘疾人 | 1560元 | 600元 | 其他重度殘疾人與其失能、失智、高齡或重度殘疾的父母共同入住養老機構,補助標準上浮30% |
備註:關於補助標準。根據2019年政策績效評價報告中我市養老機構建設運營平均成本,按照養老機構平均每人每月5000元價格作為參照值,統籌整合服務對象當前享受政府各類補貼資金,分類確定不同類別服務對象的補助標準。
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實施辦法》特別規定,養老機構收費價格低於本辦法規定補助標準的,按照所入住養老機構的實際收費價格予以補助。政策目的是為了解決困境家庭服務對象住不起養老機構問題,如服務對象選擇收費價格低於補助標準的養老機構,必須據實報銷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