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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標準(2025年度)

調整範圍調整標準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所需費用
本次調整範圍為2024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的調整,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55元參加北京市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用人單位,因工致殘一至四級的由工傷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社會統籌和因工致殘五、六級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二級傷殘230元
三級傷殘210元
四級傷殘190元
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60元。

備註: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來源依據:
關於北京市2025年調整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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