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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2024年度)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
低於調整到低於調整到低於調整到
5941.5元5941.5元4753.2元4753.2元3564.9元3564.9元

備註:

調整範圍:本次調整的範圍為2023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

因工致殘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進行調整。

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調整自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來源依據:
關於北京市2024年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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