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節”慰問補助標準
| 序號 | 項目內容 | 調整前標準 | 調整後標準 |
|---|---|---|---|
| 一 | 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家庭慰問補助標準單人戶每戶 | 400元 | 500元 |
| 二 | 城鄉低保和特困供養家庭慰問補助標準兩人及兩人以上戶每戶 | 800元 | 1000元 |
| 三 | 優撫對象、見義勇為人員慰問補助標準每人(戶) | 800元 | 1000元 |
| 四 | 當年退役的士兵慰問補助標準每人 | 400元 | 500元 |
| 五 | 徵地超轉特困戶慰問補助標準每戶 | 800元 | 1000元 |
| 六 | 市管徵地超轉人員中的孤老、病殘、市級勞模慰問補助標準,每人(分兩次發放) | 400元 | 500元 |
| 七 | 城鎮登記困難失業人員慰問補助標準每人 | 400元 | 500元 |
| 八 | 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殘疾人本人未享受低保、特困供養),慰問補助標準每戶 | 800元 | 1000元 |
| 九 | 未享受本市低保、特困供養、低收入救助的,一戶多殘、老殘一體或因患重大疾病、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等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殘疾人家庭,慰問補助標準每戶 | 800元 | 1000元 |
| 十 | 未享受本市低保、特困供養、低收入救助的,殘疾人本人上一年度內穩定性收入低於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的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視力、肢體殘疾人和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以及孤寡單親殘疾人家庭,慰問補助標準每戶 | 400元 | 500元 |
- 來源依據:
- 關於調整“兩節”慰問補助標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