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合同示範文本
-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作共建
BF—2005—0117
編號:
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
出賣人:
認購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五年二月
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
本認購書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必經程式,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直接 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人以交付預付款性質費用的方式認購商品房的,不適 用本認購書。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認購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基本情況
(一)認購人所認購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出賣人所開發的位於北京市 區 項目中的第 【幢】【座】 【單元】 【層】 號房,朝向為: 。
(二)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銷售依據
(一)該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的,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 ,
預售許可證號為: 。
(二)該商品房為現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國有土地
使用證號為: 。
第三條 價款與付款方式
(一)該商品房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 元/平方米,
總房價款為 元人民幣(大寫)。
該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 元/平方米,總房價款為 元人民幣(大寫)。
該商品房按照【套】計價,總房價款為 元人民幣(大寫)。
(二)出賣人同意認購人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
4、其他方式。
認購人選擇第 3 種方式付款,認購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 %,其 余價款可以向 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四條 認購定金
認購人應當自簽訂本認購書之日起 日 內, 向出賣人支付認購定金 元人民幣(大寫);出賣人在收取定金後,應當向認購人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認購人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 書,並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認購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 日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相關條款(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
第五條 認購人未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 同相關條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解除本認購書的,認購人已支 付的定金不予退還,出賣人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
第六條 認購人在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 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四條第二款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超過 日的,本認購書自動解除;雙方也可以協商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應當 在本認購書解除之日起 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認購人。
第七條 出賣人在認購人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 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出賣人應當向認購人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該商品房的買受人為【本人】【同一戶籍內親屬】【 】: 。
(若選擇其他的,應在空格部位寫出買受人姓名)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認購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 後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終止後,認購定金應當【返還認購人】【抵作商 品房價款】。
第十一條 本認購書未盡事項,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認購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章): 認購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負責人】:
【委託銷售代理機構】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