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首套房 | 二套房 | |
最高额度 | 120万 | 60万 |
上浮 | 1.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东城或西城区的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额度可上浮20万元。 | 无 |
2.借款申请人户籍不满足本表第1款户籍均在东城或西城区的要求,但均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购买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以外的首套住房,最高可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 |
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最高可贷款额度
备注: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120万,购买二套住房政策规定最高可贷60万。对于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住房的,根据户籍所在区域外迁购房,还可上浮10-20万。对个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无论首套住房还是二套住房,给予最高4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支持。对于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