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首页
实用价格和缴费标准查询

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

适用对象保障标准
孤儿、弃婴按照每人每月285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
被收养的残疾孤儿按照孤儿生活费标准进行保障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且已办理集体户口的流浪乞讨生活无着儿童、打拐解救儿童、由人民法院指定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生活费标准进行保障
城乡低保家庭中的重病儿童和残疾儿童在继续享受城乡低保分类救助待遇基础上,按照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40%发放生活费


来源依据: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困境儿童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评价

分享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