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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我离婚时住房是22平米,我与前夫离婚后1996年房产部门又重新核算为41平米(厨房、卫生间及公摊面积),请问领导:我应该享受70平米的住房标准,单位是按22平米还是按41平米计算我的住房补贴?
回复单位:市建设委员会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市建设委员会工作的支持!
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1.333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北京市行政机关和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职工离婚的,离婚前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婚姻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实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实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实为职工住房面积。
以上回复的不知道是不是您想问的,如还有问题,欢迎您再联系市建设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愿竭诚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