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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付境外技术咨询费中,营业税代扣代缴问题:
不知是否为在境内工作时的劳务费应扣缴,在境外工作时的劳务费不扣缴,还是全额扣缴(该劳务费用不论在境内、外工作均由境内向境外支付),请予说明
回复单位:市地方税务局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付境外技术咨询费中,营业税代扣代缴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因此,只有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才需要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因为不太清楚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认定。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欢迎您对市地方税务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如果您还有其他涉税问题,请您登陆北京地税网站 (www.tax861.gov.cn )或拨打12366北京地税热线咨询,市地方税务局可以给您详细解释。
感谢您对市地方税务局税收事业的关注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