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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06年新农村建设折子工程
来源: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06-03-29

  一、农村经济发展(共16项)

  1.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拿出财政当年增收部分的50%、土地收益土地出让金财政可支配部分的40%,预计投入1亿元用于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加大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设施、观光农业,不断拓宽农民就业空间;积极促进煤炭关闭地区产业转型,发展替代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3.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替代产业项目。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关闭后替代产业项目的组织上报工作,为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后的山区乡镇提供建设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4.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进10家以上农业企业,打造农

  民就业载体;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新增设施面积5000亩,规范提升40个农业标准化基地;加大新农村农民培训工作力度,完成农民转移培训1.2万人。

  责任单位:区农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加快种植业产业化发展,打造都市型现代农业。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带。培育发展有竞争力、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支持种植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打造房山农业知名品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质量建设,加快“数字农业”、“档案农业”建设,积极发展节约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效益。深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培训,完善农业科技体系。进一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民科技管理素质。积极推广综合节水、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引进、推广良种、良法,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探索新的科技推广机制。通过开展种植技术培训班、种粮挑战赛、知识竞赛等方式达到责任直接到田、技术直接到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重点是完善5个农药连锁配送站,新增配送站5个。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产前、产中、产后跟踪监测和检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推广农业防治技术、物理防治技术和生物防治技术,推进农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不断加强农业环境建设。在原有12个基本农田环境质量长期监测点的基础上再增加5个监测点,建立房山区耕地质量预警系统;建立完善10个安全农产品质量监测点,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预警系统。

  责任单位:区种植中心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完成40家市级、区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完成本区4项列入第四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开展标准化基地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的抽样检测。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强化涉农维权。做好“房山磨盘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联合农业、工商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开展农资产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打击假冒行为。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完成时间:2006年11月底

  8.力发展二三产业专业村,加快农产品加工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推进农民自主创业。以现有二、三产业专业村为基础,鼓励和引导农民投资兴办二、三产业,推进农民自主创业。扶持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资产新建二、三产业重点项目,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工业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9.以项目为手段寻求工业与农业结合点,建立以工促农机制。以“工业强区”战略为依托,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支持一批工业带动农业项目;围绕发展循环经济,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项目;围绕企业需求,加强农民工转岗就业培训。

  责任单位:区工业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0.加快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市级乡村民俗旅游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条件;继续发展1个市级民俗旅游村,50个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继续发展7个区级民俗旅游村,100个区级民俗旅游接待户;对738户乡村民俗旅游接待户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两年内使市级民俗旅游接待户全部经过专业培训;编制《房山区乡村民俗旅游宣传册》,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并利用特色活动、媒体推介等多种形式整体进行营销,扩大客源市场;编制《房山区乡村民俗旅游发展规划》;统一策划特色农副产品包装,积极向市场推介;开展乡村旅游“双十佳”评比活动,推出十佳民俗旅游村、十佳民俗旅游接待户,带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1.加强林果产业发展。加强长阳镇公议庄黄金梨栽培管理技术培训、指导;完成青龙湖镇焦各庄村观光采摘果园规划设计、果树定植、停车场建设;青龙湖镇沙窝村100亩枣园规划、建设;完成韩村河镇上中院村观光园120亩建设;完成琉璃河镇西地村10户庭院葡萄经济试点;完成城关镇八十亩地村新建葡萄园(酿酒葡萄)100亩;完成农民林果实用技术培训30期,培训5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2.深入贯彻“科教兴房”战略。以建立创新型房山为目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65个,其中星火计划15项、科技致富计划10项、科技成果推广计划9项、科研试验示范11项、社会发展科技计划20项,涉及工业、农业、卫生等多领域。
  责任单位:区科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3.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业领域中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开发等技术创新,社会发展领域中的医疗保健、生态环境、新能源等科技成果研究与应用,推动全区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65项科技项目,预计年内新增产值11.8亿元,利税3.1亿元,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区科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4.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实施“房山区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加强产业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探索新农村建设的科技支撑体系。继续实施“食用菌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开发”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建成250亩的优良品种及安全高效技术展示基地,形成以配送体系、培训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为核心的食用菌产业科技服务体系,工厂化高中档食用菌产量达到4600吨。实施豆类深加工产品及其技术开发市级“绿色通道”项目,引进科技开发经费500万元,吸引企业投资1000多万元,完成豆类加工产品的科技成果转化,开发黑豆浆、营养固态制品和休闲旅游食品生产线,年内投入生产。开展色素、纤维素、异黄酮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深加工产品及工艺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形成企业技术储备。开展农村新能源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为实现农村生物质资源燃气化、燃料化,进行生物质炉应用关键技术研究,完成炉具选型并加以改进,以满足农户需求,研究降低焦油生成的技术措施,并提出焦油再处理的技术方案;秸杆等农作物废弃物的燃料成型技术开发。对上述技术选择2个村进行实验示范,并将成熟技术加以推广。抓一个秸杆气化示范,开展沼气、风能、太阳能等新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建成风能技术应用示范一处。增强区科委及基层单位科技管理和服务能力,为新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争取科技资金300万元,实施“促进区域发展科技对接工程”,努力提高区科委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建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实现与首都科技部门、科技服务部门、大中型企业的资源对接,为农村建设提供技术依托。 在琉璃河、长阳、青龙湖、周口店、十渡等乡镇分别建一座电视电话及远程教育培训教室,开展科技培训和信息服务,为5个镇各培育本土科技人员5-10人,建成村级科技培训中心10个;同时,抓5个区级科技开发服务组织的能力提升。把区农科所、农机所建成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研发试验示范及展示基地,会同区畜牧水产中心,建好水质检测中心;培育20个名优特果科技示范基地。全面提升区林果服务中心的科技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科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5.组织科技下乡,实现科技惠农。依托市科委和区政府“百名专家”平台和“百项技术”活动平台,针对农民生活实际问题和需求,组织专家科技下乡,普及科技知识,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传播健康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科委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6.努力做好新农村结对工作。帮助官庄建成远程教育教室一座;推进村蔬菜设施建设,实施户均一棚工程,年内完成60座,使总数达到280座。

  责任单位:区科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二、基础设施建设(共9项)

  17.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实施“百村建设工程”,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服务设施、美化村庄环境,确保60个区级重点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街道硬化率达到100%;无害化厕所改造率达到80%;优化人居环境,绿化覆盖率达到30%。

  责任单位:区新农村办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18.科学规划村庄建设体系。编制符合本区实际的《房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指导手册》,力争3年内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100%。组织规划师、工程师 、建筑师参加下乡,2006年3月底完成60个区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规划方案编制,通过技术审查报批。编制发放村民住宅图集,供不同区域的农民选择使用。选择个别的农民住宅做示范户,通过改造或新建,提升居住环境,突出节约主题。编制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争取农村环境根本提升。加强村庄规划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免费发放给农民普及读物,对农村干部开展培训。

  责任单位:房山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19.完善中心镇与重点镇基础设施。推进中心镇的交通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中心镇主要街道及中心区路网建设;重点支持中心区、旅游区的集中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及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20.农村新型能源利用。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示范工程,推广不同型式的户用生物质炉,推广安装太阳能路灯、庭院灯,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新建和完善5处大型沼气工程。

  责任单位:区种植中心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1.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城关街道农村信息化试点示范项目,完成空间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八十亩地、田各庄信息化民俗旅游村建设;推进政府办公自动化,协助建设阎村镇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

  责任单位:区信息办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2.农业节水灌溉。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32万亩,其中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82万米,改造节水灌溉2.5万亩,涉及张坊等9个乡镇49个村。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3.农村安全供水。对窦店、韩村河、石楼、阎村琉璃河等16个乡镇48个行政村饮水设施进行改造,解决4.28万农民饮水困难问题,建立完善的农民用水收费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4.协助周口店镇南韩继村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建日处理500吨污水处理设施一套;购置密闭垃圾箱15个,建公厕3座,户厕改造100户;村庄环境绿化3000平方米;实施沼气入户工程,新增106户。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5、改善居住环境、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完成良乡镇南上岗村30000平米的搬迁楼建设;完成十渡镇北石门、周口店镇黄院两个村52户农民的整建制搬迁任务;完成张坊镇仙栖流域治理项目,规划治理面积10.2平方公里;完成13个乡镇、17个村的 “十百千”农民增收致富工程,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00元。

  责任单位:区农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三、社会事业发展(共34项)

  26.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农民饮水安全。按全市统一部署,年内再解决4.28万人饮水不达标问题。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27.提升区域公共服务水平。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支持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小学基础教育设施和良乡体育中心体育场建设工程,抓紧进行名院办分院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委、区卫生局、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28.农村标准药房建设。以第一批60个重点村为重点,联合卫生部门建设村卫生室或村级卫生服务站,帮助指导标准药房建设,规范药品管理,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年底前全部达到合格药房标准并挂牌,让当地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药。

  责任单位:房山药监分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29.加强农村药品用药管理。规范一级医疗机构进货渠道,对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集中配送。完善社会监督网,在各乡镇和大型社区聘请药品协管员、药情信息员各一名,建立快捷有效的药情信息反馈机制;对现有药品供应网点进行规范梳理,逐步建立稳定发展的药品供应网络。

  责任单位:房山药监分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0.加强村庄建设工程管理。建立健全村、镇(乡)、建委三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组织机构;完成对村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为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业务咨询、服务及监督指导;对于新农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材料、设备、市政、招投标进行执法、监督、管理、并及时给予指导、业务服务;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努力开辟新农村建设项目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区建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1.积极推广新型建材。积极宣传、推广新型建材产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扶持资源丰富,条件具备的重点村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发展前景的新型、节能建材产品,提供技术和服务上的帮助。

  责任单位:区建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2.进一步完善教育网络。加强成人农村远程教育设备配备,搞好网络管理人员培训,完善培训工作以提高培训水平;完成4个乡镇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完成20个重点村成人学校达标工作;制定规划,依据北京市新颁布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抓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改造。

  责任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3.积极搞好农村成人培训工作。以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紧缺人才培训为重点,大力实施五项成人培训工程(农业现代化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村村通数字化远程教育培训、农村地区紧缺人才培训和农民文明素质提高培训工程),分类搞好培训。

  责任单位:区教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4.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转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60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在房山医院、良乡医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专业技术指导中心,建立定点技术指导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双向交流培训机制,区级医务人员下乡巡诊达到500人次,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培养技术骨干50名,培训乡村医生60名。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5.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所有地段医院、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区内60个重点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常住人口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五项指标全部达到100%。开展农村慢病干预,设立“农民健康教育”大课堂,有效控制不良生活方式疾病。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6.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区办区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放开、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等惠民政策,农民参合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7.积极发展农资营销,鼓励企业连锁经营,基本形成农产品产业化。年内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达到100家,覆盖全区各乡镇及重点村,加快建设形成覆盖全区、方便购买、质优价廉的农资现代流通网络,使农资连锁经营市场占有率达到95%以上,为逐步取代假冒伪劣农资市场份额提供后台支持系统。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8.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为农民消费安全和便利提供保障。以第一批示范村为重点,加强生活服务商业、产业服务商业两大系统建设,年内发展和规范生活服务商业超市、便利店60家,不断增强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支持“北京房山华冠商贸有限公司”在农村的展店速度,提高加盟店的经营质量,基本解决农村消费者生活用品消费不方便、不安全问题,让连锁企业、加盟店主、农村消费者三方都能从中受益。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39.大力促进农民流通合作组织的发展。以农产品专业协会为载体,培育贸工农一体化龙头企业3家,提升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10家,发展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5家,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实现农产品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一体化、规模化和组织化,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0、优化农村客运体系。在通路的基础上,调整客运线路,年内时限村村通客车,方便群众出行。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1.加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体育健身设施,为60个区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配备体育健身器材。

  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2.在全区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建立联络员制度。根据“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划分,确定一名工商干部负责与辖区内试点村联系,由各村派专人(兼职)担任工商工作站的联系员,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双方共同履行工商工作站的职责。方便社区消费者投诉,认真落实消保维权工作。建立社区消费者投诉资料簿,设立联系卡,公示工商工作站职责、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联系事项,利用村中宣传栏宣传工商法规及有关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消费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公布即时下架的不合格食品、商品名单。

  责任单位:房山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3.在全区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设立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开展消费教育消费咨询工作,及时公布消费信息。受理并调解辖区内一般性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方便。收集上报消费信息、消费者举报,制止和举报制售各类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配合工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消协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房山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4.在全区6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商店”。通过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用改革的思路、市场化的办法、多种合作的方式,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积极构筑“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通过加强信誉体系建设,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引导、教育、规范,帮助经营者建立完善制度,使其达到食品安全工作标准,起到食品安全示范作用,以此来带动其他商店规范经营,确保消费安全。

  责任单位:房山工商分局、区食品办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5.引导农民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培育和繁荣农村市场。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培育农产品著名商标。帮助经济组织规范原产地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加大对有形市场内假冒原产地证明商标包装物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严厉打击危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房山工商分局及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6.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及组织,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鼓励发展各类为“三农”提供服务的中介组织。支持投资者设立为农民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村经纪人;大力发展农产品专业市场,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推进农资商品流通现代化。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农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7.塑造良好的民风民俗。广泛持久地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深入搞好公民道德教育;坚持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集中整治农村存在的赌博、迷信活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农村文化大院,广泛开展“我是现代农民,我是新农村建设者”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编辑、印刷《房山区提高农民素质漫画集》发到每户家庭。每个村至少建有一条文明示范大街,并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搞好创建工作。文明户一年一评,达标率一般村为60%,文明村为65%。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8.加强农村社会救助和优抚工作。出台《房山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继续实施20户60间优抚对象、100户300间社救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49.大力发展农村社团组织。抓好农经协会的培育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农经协会作用,促进低保户就业增收;抓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0.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工作。按照北京市街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和《房山区行政区划调整规划方案》,积极有序进行街乡镇调整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完成良乡地区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根据《北京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办法》,对良乡的行政区域界线、界线标志物、线状物进行勘界,并及时调整我区行政区划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1.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一年四次“民主日”、“民主议政日”活动,不断推进全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到2006年底,力争使全区不少于30%的乡镇、40%的村达到北京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标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2.加强农村为老服务工作。启动山区农村星光计划,2006年在山区建成31个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提高农村为老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转变运转机制和运营方式,提高农村社会福利社会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3.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做好已建“村村通”系统维修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4、加大对远郊区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重点完成对伊桑阿墓的修缮工作。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5.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和农村图书网点建设力度。重点推进乡镇文化站(综合性活动中心)建设,规范服务功能,对达到提升后新标准的乡镇给予鼓励性政策补贴。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6.在乡镇积极推广数字电影放映技术。积极争取市里资金或设备,为乡镇配送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大力发展数字电影院线,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为农村提供更好的电影放映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7.在农村乡镇和行政村实施“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大力扶持农村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艺术团队建设,积极开展流动演出活动,全区年组织各类文艺演出达到200场次。此外,在部分奥运文化广场举行农民艺术团队文艺调演。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8、加大乡镇领导、文化管理干部及农村文艺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 今年主要组织各乡镇主管文化工作的乡(镇)长的培训。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59.加强新华书店网点建设工作。新建琉璃河新华书店,改造河北镇新华书店;开展经常性的“送书下乡”、流动售书活动;配备流动售书专用车。

  责任单位:区文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四、精神文明建设(共10项)

  60.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北京市有关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抓好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工作,加强乡镇公务员教育培训,为新农村建设活动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1.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开展乡镇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调研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规定,积极做好改革调研,摸清底数,为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开展乡镇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做准备。

  责任单位:区编办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62.按照市里部署,积极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责任单位:区编办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3.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实现农村依法管理的保障作用、对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促进作用、对农村矛盾纠纷的化解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积极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不断完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普法教育工作。继续抓好“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积极推进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年内建立协管员队伍。做好刑事解教人员的教育挽救工作。完善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制度,以及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拓宽就业途径。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4.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对发展农村经济的服务作用。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基层一线;组织优秀律师加强对“三农”法律问题研究;鼓励吸纳专门法律人才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志愿者;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落实对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管措施,大力发展和规范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行业预防纠纷避免诉讼职责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为农村基层弱势群众获得优秀高效的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5.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支持。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法制调研工作,重点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占及建设方面进行法律调研,适时修改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对乡镇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6.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成2000名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各乡镇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7.进一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房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深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区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30%以上,乡镇试点村达到10%以上,其他村达到5%以上。

  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8.加强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按照北京市政府有关政策,解决征占地农转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以“签合同、上保险、保工资”为重点,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类用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续签率要达到80%以上;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执法检查力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劳动保障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69.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婚育文化“三下乡”活动,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开展生殖健康“阳光服务”等活动,从根本上改变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建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将人口与计划生育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落实政府贴息贷款1000万元,资助5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项目、技术和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生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五、环境建设(共8项)

  70.搞好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高质量完成废弃矿山生态恢复造林工程;启动实施拒马河水源地保护工程。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2006年12月底

  71.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工作,整体提高镇(乡)卫生水平。继续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和“建设北京市卫生村活动”。启动“国家卫生区”的创建工作;争创1个“国家卫生地区”, 8个以上“北京市卫生村”。完成除四害、爱国卫生组织管理、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项的达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2.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编制完成《房山区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实现全区150个村的垃圾密闭化管理。建设镇级垃圾中转站4个,地区级中转站1个,配备密闭收集和运输车辆,并在六环路以外的80%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全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新建达标公厕40 座以上;指导完成60个重点村的公厕建设任务;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3.加强农村改水、改厕建设。完成农村无害化户厕改造3.5万户,改造农村新型无害化公厕18座以上。到2010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改造农村公厕90座以上。年内建设联村水厂1座,新建单村水厂(站)12个,组织实施除氨氮水质处理工程6个;今年区农村水质中心化验室的建设基本完成,为全区乡镇农村水质化验服务。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4.完成我区40%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按照举办2008年奥运会对郊区环境的要求,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在积极为60个区级,90个乡镇级重点村提供有效服务的基础上,指导全区各村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全区40%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06年,制定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治脏、治乱;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指导镇、村建立专职环境管理队伍,确保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防止反弹现象的发生。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5.做好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村庄景观风貌规划建设调研的相关工作。我区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个(石花洞),市级风景名胜区2个(十渡、云居寺),区级风景名胜区2个(白草畔、上方山)。在北京市园林局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对景区内村庄基本情况及景观风貌情况的调查,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新型农村住宅,使其能够与周围的自然景观相互融合,并成为其中一景。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6.编制《村庄绿化技术手册》服务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对我区村庄绿化的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村庄绿化技术手册》,使农村绿化有据可依。与区林业局共同指导完成60个重点村的村庄绿化任务。完成1-2个农村绿化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市政管委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7.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加强对60个区级重点村的绿化美化、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重点完成长阳镇公议庄、良乡镇安庄、窦店镇窦店、阎村镇二合庄、大十三里、城关镇八十亩地村的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年内完成绿化面积1300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六、基层组织建设(共7项)

  78.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加强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进一步整合农村政治资源,健全完善各种有利于农村基层党建和农村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和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经费,不断完善村级组织硬件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79.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扎实抓好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借助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找准基层党组织在带领群众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确定本地区、本村在新农村建设上的近期规划与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明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工作着力点和加强改进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执行和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有关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把“入口”、打开“出口”。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关爱党员,积极为农村党员发挥作用搭建载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队伍在农村工作和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80.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紧紧围绕“选、用、教、管”关键环节加强村级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队伍的管理,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定期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工作,不断完善对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81.壮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和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力度,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规范和提高。同时,指导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党组织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82.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健全完善各项村民自治制度,支持保障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坚持村务公开、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等有关制度,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83.认真组织开展携手共建新农村工作。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区领导联系乡镇的有关安排,组织落实好区直单位与区级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开展“携手共建新农村”活动,研究制定具体安排意见,建立相关的管理和考核制度,调动和整合各方面的力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

  84.完善和执行相关考核体系。按照区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安排,改修和完善创建考核体系,结合“五好”乡镇党委、“五好”涉农部门等评比工作,对各乡镇及有关区直部门进行考核,加大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力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完成时限:2007年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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