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北京市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干部培训工作;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
“十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果
“十五”期间,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第三、第四、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初步建立,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为首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体制保障。
北京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认真贯彻《村委会组织法》,以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了民主选举;以提高村民代表会议质量为关键,进一步落实了民主决策;以村务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民主监督;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以规范村“两委”关系为切入点,建立了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呈现出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首都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