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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刘志华副市长职务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06-06-11

  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因生活腐化堕落被免去职务。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6月11日审议认为,刘志华的错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决定免去其副市长职务。

  鉴于刘志华的行为已违反党纪、政纪,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对其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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