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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之窗 > 专题 > 政务公开 > 解读本市“一老一小”大病医保新政策 > 特别提示
参保人员的保障标准
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日期:2007-06-25

  1.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超过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7万元。

  2.学生及婴幼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超过部分按70%比例报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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