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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山强调要在全社会宣传、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6-04-07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4月3日至4月6日在云南考察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他强调,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深入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使之成为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推动形成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和道德风尚。

  刘云山指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思想,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

  刘云山强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要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日常工作生活结合起来,鼓励人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教育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实践,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行为标准和自觉行动。要把集中性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在实践中逐步积累,在常抓不懈中扎实推进,使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把加强教育与健全机制结合起来,用政策措施褒扬和激励先进,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道德生活,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渗透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和各项行业管理制度中,形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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