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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北京市防汛工作评价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网站    日期:2006-07-27

密云水库、官厅水库、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管理处,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平谷、顺义、通州、大兴、海淀、丰台、朝阳区(县)防汛办公室:

  为逐步实现防汛抗旱“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洪水资源化、技术现代化、保障社会化”的目标和要求,提高防汛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国家防总的要求,北京市将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试行年评价制度。各有关防汛部门要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汛工作评价。

  1、通过对本区县或流域今年发生的洪水、灾害以及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运用情况的综合分析与全面评价,提出现有防洪减灾体系(包括工程体系与非工程体系)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

  2、要对各管辖河流或工程现有防洪能力(标准)、防汛准备、水文气象测报预报、洪水调度管理、抗洪抢险和救灾等各方面的工作和主要工作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与评价,找出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对防洪工程规划设计、运行管理和今后防汛抗洪工作提出具体改进意见或建议。

  为指导各单位做好防汛评价工作,我办制订了“北京市防汛工作评价指导大纲”(见附件),请各单位参照大纲进行报告编写。请于2003年10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防汛工作评价报告报北京市防汛办公室科技科。在评价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

  联系单位:市防汛办公室科技科

  联系电话:68213366-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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