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区是依照选举法规定实施选举区县人大代表时划分的区域。选区是选民进行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又是当选者的主要活动区域。
选区的划分应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的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和接受选民监督。选区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举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选区可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