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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务员礼仪规范将于2005年7、8月制定完成。这一规范将对公务员的服饰、仪容、待人接物等进行明确规定,如女公务员上班须化淡妆、窗口机关公务员的微笑尺度、公务员的服饰颜色搭配等。
据了解,在2005年的北京市“两会”上,刘冠军等人大代表就提交了在公务员中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的议案。刘冠军认为,北京市部分公务员在文明礼仪方面有很大的欠缺,这与落实人文奥运行动计划不符,影响了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形象。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慧光表示,在北京开始实施公务员礼仪规范后,首都精神文明办还将对机关公务员,尤其是窗口机关的公务员进行明察暗访,推动公务员礼仪的落实。
据悉,首都精神文明办将在7、8月份对北京市公务员进行集中培训,将先从骨干开始,在公务员中普及礼仪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