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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保障
1.制发身份注册卡;
2.提供工作制服装备;
3.提供工作期间的餐饮;
4.提供市内特定区间的免费公共交通服务;
5.提供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表彰激励
1.颁发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证书和证章;
2.评选优秀赛会志愿者个人、团队和工作机构,
授予荣誉称号;
3.根据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赛会志愿者可以获得奥运会、残奥会纪念品;
4.奥运会、残奥会结束后,建立志愿者纪念设施。
(三)赛事举办地以外的赛会志愿者,自行承担从居住地到赛事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在赛事举办地的住宿费用和在工作期间以外的餐饮费用。
(四)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赛会志愿者,北京奥组委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