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中轴线上最后一处启动大修的国保单位——太庙中心建筑区修缮竣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展演汇集百余项民间绝活、故宫等4处本市世界文化遗产单位喜获5A景区称号……随着本周六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如期而至,本市18区县将陆续推出50余项特色活动。
文化遗产日推出50余项特色活动
· 文化遗产日推出50余项特色活动
· “陕西宝鸡农民保护文化遗产成果...
· 2007“文化遗产日”西城区活动介绍
· 周口店最早发掘处首次对观众开放
· 北京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 古建首次尝试“原真”修缮 千年古...
更多...
文化遗产日介绍>>
文化遗产日介绍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文化遗产日”。2007年6月10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
“中国文化遗产”标志
  新中国建国以来第一个文化遗产保护的标志——“中国文化遗产(ChinaCulturalHeritage)”于2005年8月启用。
  该标志采用的太阳神鸟图案来自2001年出土于成都金沙的太阳神鸟金饰,它是21世纪我国考古的一个重大发现。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说,该标志所表达的追求光明、团结奋进、和谐包容的精神寓意,彰显了中国政府和人民保护祖国文化遗产的强烈责任心和神圣使命感,体现了对古人的尊重、对历史真实的尊重、对文化遗产的尊重。
特别推荐>>
各区县庆祝2007年“文化遗产日”活动 预约免费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介绍
  各区县和世界文化遗产地庆祝2007年“文化遗产日”主要活动安排。西城区6月9日至6月底:历代帝王庙 “世界遗产在中国”图片展和“西城区文物修缮成果展”。   柏林寺位于东城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为北京著名古刹之一。创建于元至正七年(1347年)。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胤禛为其父康熙皇帝庆贺六十寿辰,对该寺大加修葺,康熙帝特赐“万古柏林”匾额,悬于正殿内。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再次重修,并亲撰重修碑文。
2007“文化遗产日”西城区活动介绍 北京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
  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2007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西城区文化委员会将在北京历代帝王庙举办两个专题展览,分别是《世界文化遗产在中国》和《西城区文物修缮成果展》。   2007年6月9日是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活动背景>>
  2005年底,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中国“文化遗产日”。2007年6月9日为我国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国家文物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广泛开展“文化遗产日”主题纪念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由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旅游局和北京市文物保护协会共同主办我市“文化遗产日”纪念活动。
文化遗产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 北京世界文化遗产
· 北京市级文保单位
· 北京区级文保单位
· 北京市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更多...
旧城保护
· 历史河湖水系
· 传统中轴线
· 皇城
· 建筑高度
· 城市景观线
更多...
重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继承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科学研究工作,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文物,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县、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下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下文物,是指遗存于下列水域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人类文化遗产。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物出境鉴定是指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及国家规定的文物出口界限和鉴定标准,进行鉴定、查验,决定其能否出境。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593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