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之窗 > 专题 > 两会 >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 回望2006
内司办2006年主要工作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日期:2006-12-30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本市筹办奥运、全面推进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协助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方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构建和谐北京做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工作的主要特点和体会有:

  一、探索监督新方式,专项评议促执行

  今年是市人大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第一年,为搞好这次专项评议,内司委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实施方案,在对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评议中,我们着重抓住四个环节:

  (一)着眼大局,选择评议题目。

  我们确定选题,一是着眼于全市工作大局。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1999年中央11号文件要求下力气解决执行难问题,但时至今日效果并不理想,久拖不执问题正严重影响着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律的庄严神圣。二是着眼于为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积累经验。此次专项评议,是继去年审议法院专题报告后连续第二年对法院执行工作开展监督,也是今年常委会确定的五个专项评议中的一个,通过评议,使常委会积累对不同行业的工作进行评议的经验。三是贯彻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原则。确定选题时由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提出初步意见,报请市委同意后,再由主任会议决定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坚持原则,确定评议内容。

  专项工作评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集体行使职权,决不越俎代庖,超越职权。据此,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正司法,规范执行行为的情况;二是贯彻执行全国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三是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评议时,强调要包括主要业绩、主要不足和今后改进的意见。

  (三)全面调研,摸清执行现状。

  在前期调研活动中,我委采取多种方式,倾听各方意见,力争在有限的评议期间内掌握最真实的执行工作现状,了解执行工作的经验与不足,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较为客观全面的参考意见。其间,我们成立了由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和人大代表构成的四个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调研了解情况,先后听取了市高院、市一中院、市二中院及10余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汇报;分别与一线执行人员、政府部门代表、律师代表、企业代表以及执行当事人代表座谈,征求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临时抽取案件跟踪执行现场,检查执行人员的执法水平;视察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摇号程序,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程度等。

  (四)抽取案件,增强评议实效。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我委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执行难”的信件中抽取了14件案件进行督办,并要求法院逐一汇报案件执行进度,说明久拖未执的原因及下一步执行计划。目前,这14起案件的进度情况是:3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6件案件取得一定进展,经进一步工作即可执结;3件案件虽有进展但仍需继续协调、督办;2件案件因出现法定事由暂时无法执行。在督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认真听取汇报,如实反映当事人诉求,指出存在问题,对确需纠正的问题要求法院启动内部监督程序依法办理,做到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院的独立执行权。

  9月中旬,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03年以来执行专项工作的报告。我委的前期调研为常委会审议这个报告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内司委审议意见报告得到了常委委员的一致认可,专项工作评议达到了预期目的,更加规范和加强了法院的执行工作,更加有力地推动了一批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总之,我们明确提出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的实践只有一年,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尝试,述职评议中一些好的监督方法也应该继续完善并加以运用。

  二、支持代表履职责,督办议案见实效

  在督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议案过程中,我委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要求,积极创造条件,请提议案代表全程参与议案督办过程,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主要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将外省市经验做法与北京实际紧密结合。

  代表们提这项议案充分反映了民愿和北京的实际情况,近年来,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已日益突出。为做好督办工作,我委组织代表赴外省市考察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的实际对议案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和梳理,把握重点和难点,制定议案督办工作实施方案,从而确保督办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开展。

  (二)将提议案代表的建议与议案承办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

  在督办议案过程中,我委积极与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并贯彻实施中央9号文件,注重调动代表积极性,发挥代表作用,实行承办单位与督办单位、提议案代表与办理议案主要负责人互动,督促议案承办单位将提议案代表的建议与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掌握情况,我们组织代表实地检查了丰台区花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模式,并多次组织提议案代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座谈,副市长参加会议并与代表直接交流意见。通过参与议案督办和实地调研、听取汇报,代表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政府办理议案的工作态度、工作思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对政府部门工作给予肯定和理解的同时,提出的改进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政府部门经过与提议案代表的多次沟通,更加准确地理解了代表提出议案的意图,制定的议案办理方案针对性更强。

  (三)将议案督办工作与推进政府工作紧密结合。

  这次议案督办,我们注重办理实效,坚持把督办工作与推进政府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我们反馈的建议,成立了机构,落实了人员、资金得到保障,从而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市一级成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为常设办事机构,按照部署,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相应机构正在建设中;为促进对流动人口的依法管理和服务,市政府还加强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今年1-8月,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4526件,为3.7万名农民工追欠工资6887万元;为确保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截至8月份,对接收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公办中小学已拨款8000万元作为专项补助。

  在常委会审议前,我们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内司委委员参与视察、督办和座谈,使其对相关问题深思熟虑,作好充足的准备,保证在常委会上有较高的发言质量。特别是常委委员张毅、张家旺等在审议时的发言都很中肯,并富有建设性。这些意见都形成《审议意见书》,反馈给市政府。

  三、立法调研精心选,提前介入质量高

  内司委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今年,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6年工作部署,我委承担3项立法调研项目;根据北京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筹办奥运的需要,我委确立了3项立法调研项目。通过加强与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提高调研质量,为常委会年度立法项目确定的科学性提供了保障。

  (一)根据社会的发展要求和筹办奥运的迫切需要来确定立法调研项目。

  今年我委立法调研选择的项目都是与社会发展需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如选择《企业事业民主管理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就是充分考虑到,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和引导。北京志愿服务的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参与人数日益增多,初步形成一定的组织管理体系,而志愿服务事业的整体管理工作混乱,社会支持度较低,需要通过志愿服务立法加强管理、支持;2008年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也亟需通过志愿服务立法为奥运会志愿服务工作建章立制、保驾护航,以此为契机,我们将《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工作中的一项。

  (二)提前介入、广泛参与,保证立法调研的质量。

  为保证立法调研的质量,我委提前介入了法规的论证和起草工作。在确立六项法规列为今年的立法调研项目之后,我委就与市政府法制办、以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成立了立法(修订)领导小组,专门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具备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立法(修订)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区分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从而提高效率,加快立法调研进程。通过全程参与法规的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提前介入而不包办代替,在调研、论证之初就和政府部门一起研究和贯彻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保证了立法调研的质量,维护立法的公正性、客观性,并通过深入了解情况,将委员会该做的工作尽量做在前面,将要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在前面,为明年常委会法规立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
  三)广泛征求意见,突出立法调研的民主性、针对性。 

  在调研工作中,我们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坚持体现首都特色和增强操作性原则,坚持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并正确兼顾了各方的利益。如在《北京市企业事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就重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了134余人次的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论证会16个,涉及企事业单位110个,书面征求意见36余份,调查问卷540份,收集和反馈的意见、建议600余条,征集论文32篇,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证、调研,从而使立法调研更深入,征求意见的范围更广泛,立法调研的民主性、针对性更强。

  四、各项工作抓落实,跟踪监督是关键

  人大的监督工作难以取得实效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或有关事项交给有关部门办理后,往往缺乏跟踪督办来确保落实。针对这个问题,我委今年采取切实措施,把跟踪监督工作作为我们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我们将评议整改跟踪检查与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整改效果。在对赵义和吴玉华两位局长评议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的工作中,除了专题调研外,我们还将跟踪检查与日常监督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日常的工作接触积累情况,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如通过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就居委会、村委会选举法进行修改的调研中,了解到民政局的基层政权建设工作;通过听取养犬管理工作汇报,以及和谐社区议案办理情况的跟踪了解民政局社区工作;通过对四五普法进行检查,实地视察,以及对五五普法作出决议的过程,掌握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状况。总之,从不同侧面,对两个局长述职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作出评价,并向常委会提交跟踪检查报告。由于了解的情况客观、全面,保障了跟踪检查的效果。

  此外,《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出台以来,我们还注重根据群众来信来电反映情况,对养犬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日常工作监督,听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法规执行中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践证明,事后跟踪检查与日常工作监督,是我们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的有效保证。

  回顾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共完成了56项工作。其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06年工作部署,结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制定完成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开展了《北京市企事业民主管理条例》、《北京市志愿服务条例》、《北京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6项的立法调研工作。监督工作有6项,即对《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协助常委会对市民政局局长赵义和市司法局局长吴玉华进行了评议跟踪检查,协助常委会审议检察院专题工作报告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专项评议,继续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工作。代表工作22项,督办代表议案1项,跟踪检查议案1项,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建议10件,组织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进行视察活动10项。此外,配合完成全国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5项,联系工作10项,其他工作5项。

  存在的问题

  2006年,我委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内司委作为专委会,对如何贯彻《监督法》,更好地发挥专委会作用,理性思考不足,研究不够深入,创新不够。

  二是调研过程中,与各部门、各区县的联系沟通还不够紧密,调研还不够深入,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的深度和广度。

  三是自身建设还有待加强,对人大制度要进一步研究,以更好地为常委会服务;对法检工作要进一步熟悉,更好地做好监督工作;主动学习精神不够,特别是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主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承建: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