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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本届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的第四年,也是落实北京市“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在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统筹协调发展为目标,落实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在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主题,努力推进教科文卫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完成了预定各项任务。全年共召开委员会会议7次,完成立法2项、立法调研3项,开展工作监督14项、其他相关工作20余项,编印参考资料14期、会议纪要7期,撰写调研报告2篇、新闻稿件28篇。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今年,委员会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共完成两项立法,进行了三项立法调研和三项与立法相关的课题调研。
(一)适应和谐需要,注重立法时效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是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基本职能。
《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原本是五年立法规划中的调研项目,但在委员会的积极推动下,今年提升为正式立法项目。之所以要加快此项立法,主要考虑到,这几年随着首都经济社会的转型,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加大,精神疾病患病率呈现明显增长态势,使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据2003年调查显示,本市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达到10.03‰,患者约15万人;抑郁性障碍患病率达到3.31%,患者约50万人。由于精神疾病治愈率低、病残率高,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据统计,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精神疾病患者家庭往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的患者甚至连最基本的医疗也无法保证。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自伤或者伤人毁物等肇事肇祸行为,也给公共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了危害和威胁。歧视、戏弄、侮辱甚至关锁、虐待、遗弃精神疾病患者的现象屡有发生。这些现象说明,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为本市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不和谐问题。因此,委员会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战略全局出发,把加紧精神卫生立法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多次主动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并开展了大量调研和论证工作,使《条例》草案于今年9月提前进入常委会审议程序,并经12月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的制定对于保障精神疾病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二)深入分析市情,准确把握定位
地方性法规在保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如何准确定位,如何符合市情民情,直接关系到法规的质量和实施效果。
民办教育作为北京市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学校和生源数量不断增加。在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颁行后,北京市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办法来贯彻国家大法,如何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促进本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问题。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应摸清本市的教育资源和教育需求情况。一方面,北京作为首都,拥有全国最好、最丰富的公办教育资源,基本能够满足本市市民的教育需求,而且中小学校还面临生源逐年减少的情况。另一方面,经过28年的探索与发展,本市民办教育也已具一定规模,到2005年底共有各级民办学校517所,占学校总数的13.6%;在校生313721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2.8%;另有各类注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649所。这些情况表明,由于本市公办教育资源优势明显,民办教育也已初具规模,因此发展空间相对较小。另外,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还受着城市资源供给和人口压力过大的制约。据了解,目前本市民办教育的办学、就学者多数是外来流动人员,全市仅义务教育阶段外来流动适龄儿童和少年就达40万人。国务院在对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中提出了人口规模控制目标,要求北京市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实施综合调控,分阶段控制人口规模过快增长。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深入分析和综合判断,我们对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取得了如下认识:即本市的民办教育不宜走规模扩张的外延式发展道路,而应走提高质量、办有特色的内涵式发展道路,这样才能保证本市民办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才能使立法真正发挥化解矛盾、有利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因此,最后通过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将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确定为“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这十六字方针,既是对本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科学定位,也是本次立法的宗旨。
(三)立足实际问题,突出法规特点
我们在贯彻立法宗旨时,重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尽量凸显法规的地方性特点。比如在民办教育立法中,我们依据内涵式发展的方针,突出解决了规范与促进并重的问题。一方面为促进发展,《实施办法》把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到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强调了政府的鼓励支持政策和各项保障措施,并在民办学校用地、能源供给、税收,以及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平等待遇方面作了相应规定;另一方面,为提高民办学校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对于擅自变更校址、增设教学地点、收退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等不规范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应该说,《实施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规范与促进的关系,很好地实现了法规与市情的统一。
在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中,我们依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解决了精神健康促进和精神疾病预防的问题,较好地处理了规范精神疾病的治疗和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关注精神疾病患者与关注大众精神健康这两个关系。《条例》除在总则中规定要建立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外,还就精神健康促进与精神疾病预防、精神疾病的康复以及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保障等三个问题,分别设专章加以阐述,对建立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康复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加以明确,并就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人身自由权、劳动就业权、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作了具体规定。有关这三章共有41条,占总条目的70%以上。由于《条例》在内容上突破了仅仅规范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更加注重于正确处理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权益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政府职责与社会参与,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关系,因此受到广大市民特别是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的普遍欢迎。
(四)广泛听取意见,提高立法质量
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坚持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相结合,在广泛收集相关资料的同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学习考察,广泛征求和吸纳各方面意见。每项立法,我们都要多次组织到区县调研,深入到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基本掌握了本市民办教育、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明确了立法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例如在精神卫生立法过程中,我们通过调研了解到,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分属工商局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管理的现状,据此进行科学合理的规范,既保证了立法质量,又有利于法规通过后的有效实施。每项立法,我们都要召开十几次座谈会和研讨会,请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民办教育专家、精神卫生专家、心理专家对法规草案进行“会诊”。我们特别注意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注重听取并采纳他们的意见,使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我们注重依靠专家的力量解决立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如在对重性精神疾病如何定义和分类的问题上,我们就先后三次向回龙观医院的专家请教,并请其他专家进行论证,有效地保证了法规条文的科学性。
除已完成的两项立法,今年我们还推动了《北京市信息化条例》的起草工作,目前草案稿已基本成熟,计划于明年上半年提请常委会审议。同时,我们还进行了三项立法调研:《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修订调研、《北京市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调研;结合立法工作,进行了三项课题调研:北京市信息化法制建设专题调研、北京市精神卫生立法软环境研究与北京市体育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关性研究。此外,委员会还根据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要求召开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向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相关委办局、部分区县教委、部分中小学校及教育研究机构负责同志了征求意见。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办公室及时对本市实施1993年《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了合法性评估,并提出尽快对本市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的意见。目前,市教委正在进行修订的调研与论证工作。
二、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提高监督质量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事关北京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局。一年来,委员会围绕本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方面的主要工作,分别对本市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职业教育发展情况、市文化局文化体制改革情况、市科委主任马林述职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卫生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北京体育奥运行动规划》实施及体育产业发展情况,以及《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办法》、《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工作监督。在监督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坚持重点问题重点监督、难点问题连续监督、热点问题及时监督,增强了监督实效,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一)改进完善执法检查制度
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对监督工作方式加以改进,对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至关重要。今年,我们结合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对教育执法检查制度进行了改进和完善。
教育执法检查制度自1995年建立以来,至今已连续实行了11年,在推动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促进本市教育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通过连续检查,农村学校的落后面貌发生了根本改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有了很大增长,基本确立了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局面。11年的教育执法检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随着既定目标的逐步实现,也难免出现套路化、模式化的倾向。为给检查注入新的活力,使检查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办公室于今年3月专门召开了有区县人大、政府、市相关委办局等部门参加的教育执法检查工作研讨会。这次会议总结了开展教育执法检查工作以来的经验,查找了当前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今后的教育执法检查在坚持每年检查的制度不变、坚持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府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变、坚持市人大和区县人大两级联动开展检查的做法不变的基础上,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发挥区县人大在执法检查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围绕本市和各区县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来确定检查的内容;三是加大对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四是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及整改情况报告制度。此外,在检查的时间安排上也做了调整。实践证明,这些改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区县人大的积极性,对今年的执法检查起了很大推动作用。
(二)努力加大议案督办力度
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特别是在首都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使首都经济切实转换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北京市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中央的战略决策,也是代表和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问题。在今年的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有133位代表提出10件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议案,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合并为一项“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在受领该项议案的督办任务后,对议案内容进行了仔细梳理和深入分析,制定了督办方案,明确了以下督办重点:(1) 把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2)理顺管理体制,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3) 加大财政投入,为发展职业教育提供坚实保障;(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5)加快改革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在督办过程中,我们组织议案领衔代表先后对8个区县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代表重点提出的卫生和农业人才培养问题到相关委办局进行专题调研,基本摸清了北京市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议案督办过程中,我们充分尊重领衔代表的意见,并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代表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重点督办。比如,我们针对北京市还没有一所专门的卫生类高职院校问题,多次同政府部门沟通与协调,并最终达成共识。
(三)积极搞好专项工作评议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为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决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并将市文化局文化体制改革情况列为5项专项工作评议之一。为协助常委会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工作评议,我们遵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安排意见》,并借鉴以往述职评议和其他监督工作的经验,开展了诸如成立评议工作组、确定评议范围、搜集整理有关资料等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评议工作中始终注意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充分认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有针对性地将本市艺术表演团体转企改制的情况、发展文化产业的情况和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情况三方面内容确定为评议的工作重点,并将评议工作组相应地划分成三个专题小组,加强专项调研。整个评议工作,我们共组织了10次近百人次参加的调研,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由于准备充分、组织得力、方法得当、重点明确、调研深入,评议工作进行得很顺利。在评议工作组和委员会会议上,委员和代表们问题找得准,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很中肯,包括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环境、建立支撑改革的长效机制、大力培育文化市场、加强基层和农村文化工作等。这些建议受到市文化局的重视,使他们加深了对改革的认识,增强了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对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促进本市文化事业繁荣和文化产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重点开展连续跟踪检查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对重点和难点问题连续不断的监督,每年就存在的老问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能够确保监督工作不走过场,有效促进问题的解决。例如,在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议案的连续跟踪督办中,我们就去年提出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组织部分委员和领衔代表先后到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村卫生室进行调研,发现虽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经费不足的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仍然制约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同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中医疗以外五个功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硬件建设也还需要加强;卫生人才缺乏和分布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委员会在审议时围绕社区和农村基层卫生体系建设、卫生队伍建设两个重点,提出四项建议:(1)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和经费保障;(2)完善设置规划,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3)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4)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合理调整人力资源配置。明年,我们将就上述建议的落实情况继续跟踪检查。
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是委员会连续12年常抓不懈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我们针对去年检查中发现的中小餐馆超范围经营、餐具消毒不规范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以抽查的方式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了解到,市卫生局一年来加大了监管力度,审议意见中提出的主要意见基本得到了落实。但在一些地区和环节上,问题和隐患仍然存在。我们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使市卫生局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食品卫生执法工作。
今年,我们还对市科委主任马林述职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虽然是书面审议,但我们没有降低工作要求,专门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和代表对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通州区张家湾葡萄基地、观赏鱼产业协会进行了视察,并召开了有区县政府、市属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等8个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马林主任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在委员会审议时,委员们对马林主任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积极推进整改给予了肯定。
此外,委员会还对市政府“关于推进人文奥运行动,提高市民素质问题”议案办理情况、市体育局关于《北京体育奥运行动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五)对其他法律法规的检查
在重点开展连续监督的同时,我们也协助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项其他执法检查,突出检查法规在贯彻执行中的重点、难点和新形势下的热点问题。如在检查《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情况时,我们一方面把对《条例》的宣传和配套规章的制定作为重点内容,另一方面还根据今年全国人大《专利法》执法检查组来京检查后向我市提出的反馈意见,对在更高层次上提高本市对专利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保护专利权的优势、加强政府服务于市场主体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高规范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促进了《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在检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时,我们对执法主体、发挥档案服务功能等档案管理新情况进行了重点视察;在检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时,我们对依法健全组织、开展捐助和备灾救灾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视察;在检查《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时,我们对中医经费保障、开展社区服务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视察;在检查《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办法》时,我们对本市当前文物安全情况进行了重点视察,并支持文物部门依法行政,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六)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国家新《义务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办公室在该法颁布不久,就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大会。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作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办公室又与市委宣传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工作的通知》,对本市全面贯彻执行新《义务教育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今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在《条例》实施前,办公室与市体育局联合召开了宣传贯彻《条例》大会,会后又联合举行了答记者问,为贯彻执行《条例》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外,今年委员会还圆满完成了由成思危副委员长带队、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任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京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专利法》情况的接待任务;协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一行来本市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举办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讨会。
三、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搞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央九号文件的基本精神。今年,委员会围绕本市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围绕广大群众和代表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注意更充分地发挥代表的作用。同时,尽量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提高代表活动的成效。
(一)改进方式方法,加大代表参与度
根据我们的统计,今年一年,委员会和办公室共组织委员、代表视察、检查、调研、座谈58次,比去年增加10次;委员、代表参加立法和监督活动达到784人次,比去年增加252人次。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代表参与立法和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大。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代表活动的方式是分不开的。我们今年加强代表工作的做法主要有两条:一是在工作安排上合理分工。对牵涉面广、时间跨度长、内容多的工作,将委员和代表分成小组,每个小组围绕不同的重点分别开展活动,这样既避免了因活动频繁、总人数多而无法保证出勤率,又使各工作组能够更深入地进行调查研究、视察检查。二是在时间安排上统筹规划。由于委员和代表大部分是兼职,而且很多是所在单位的领导同志,本职工作很繁忙,所以参加立法和监督的时间都很有限,一次参加几天甚至一整天的活动都比较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每次安排活动都尽量把时间控制在半天,对内容进行精简,以减轻委员和代表的负担,为他们多参加活动提供方便。
(二)围绕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代表履职服务
2005年,北京市教育联席会议提出从2006年秋季新学年起,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交杂费、教科书费,向山区学生、城乡低保待遇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提供助学补助,向山区、特教学校及城乡低保待遇家庭的寄宿学生免交寄宿费并发放伙食补助。这是本市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委员会对此十分重视,先后三次请政府有关部门同人大代表就政策实施方案进行座谈,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后进行了调研,并最终决定调整这一政策的实施步骤,即由原来确定的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市一步推开的方案,调整为先在10个远郊区县实施、然后再全市推开的分步方案。为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相关资金足额到位,在9月1日实施前,委员会还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向委员和代表进行了书面汇报。
关于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是代表们关注的一个难点问题。随着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提高,运行费用大幅度增长,2001年修订的《北京市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试行)》明显偏低,已不能满足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需要。委员会根据人大代表的呼吁,及时安排代表和市教委负责同志座谈。在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后,市教委和市财政局开展调研和测算,最终将全市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由14.7亿元调整为22.23亿元,新增7.53亿元,增幅达到51%。
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则是代表们长期关注的一个热点加难点问题。《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自1996年颁布以来,许多代表和特约监督员自觉、自发地宣传法规,并在公共场所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督。为支持代表的工作,我们紧紧抓住今年是《规定》实施十周年的有利时机,与市爱卫会联合召开纪念《规定》实施十周年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中央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参加,千龙网进行了现场直播,社会反响强烈。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注重办理质量
在办理环晖武和铁伟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复月坛公园的建议”过程中,我们收集了月坛公园建设方面的有关资料,了解了月坛公园修复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与市文物局一起就月坛公园建设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充分征求领衔代表的意见。4月29日,办公室组织部分委员、代表听取了市文物局、西城区政府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发射二台关于月坛公园文物保护、修缮和恢复情况的汇报,并实地视察了月坛公园的修复进展情况。由于前期调研充分,我们对月坛公园的修复工作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四)积极创造条件,推动体育界代表小组工作
今年,围绕筹办北京奥运会,我们协助代表小组开展了8次监督活动,分别对奥运场馆设施建设及利用情况、筹办第11届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情况、平谷区体育中心复建情况、什刹海体校训练情况,以及龙潭湖体育园区筹建情况进行了视察,对《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特别是在《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中,代表小组与市体育局执法检查相结合,深入到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为委员会听取并审议《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做了充分准备。代表小组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发挥了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推动了本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丰富了委员会工作,促进了办公室为代表服务水平的提高。
此外,根据代表知情知政的需要,7月份我们组织部分代表视察了北京市高招现场,并听取了市教委半年工作情况汇报。我们还很好地坚持了政府工作通报制度,在每年年底分别召开教育、科技、卫生工作通报会。
四、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专委会作用
一年来,委员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九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审议有关法规案方面,委员会坚持提前介入、深入调研、审前视察,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论之有据,从而保证了审议质量。所形成的审议意见问题找得准,意见提得准,为法规案的修改完善和常委会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方面,我们积极向常委会提出监督检查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常委会监督检查计划,并承担了多项常委会委托的监督检查工作。此外,委员会还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新世纪新阶段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及时向常委会领导报告,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
今年,办公室的工作围绕委员会的任务也开展得很顺利。一是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体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家知荣辱,明是非,讲团结,比贡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委员和代表服务,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品格和道德情操。二是通过完善规章制度,办公室工作走上更加科学和规范的轨道。去年,我们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促进了办公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今年,我们根据办公厅的要求对其中的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规范了审批和报销程序,增加了透明度。另外,我们还对委员会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准备及善后工作重新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分工,划清了职责,有利于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三是通过“压担子”,年轻同志茁壮成长。一方面,我们给年轻同志提供各种学习机会,支持他们参加考研和各种培训。另一方面,我们给年轻同志提供各种锻炼机会,鼓励他们大胆工作,并经常派他们独立承担专题调研、立法论证、公文起草、沟通协调、活动组织等重要任务,使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
2006年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若干问题。一是工作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安排偏多,工作时间偏紧,有时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二是对存在的问题调查比较多,但深入的研究分析还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