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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之窗 > 专题 > 公共服务 > 养犬 > 养犬新版 > 政策解析
 
·罚款金额――禁遛区遛犬个人最高罚500元 [2006-10-27]
·养殖犬类――要有动物健康免疫证 [2006-10-27]
·纠纷解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6-10-27]
·犬伤他人——养犬人应立即将被伤者送医院 [2005-10-27]
·禁遛区域――饭店、公园、公共绿地等 [2006-10-27]
·携犬出户——避让老幼病残孕 [2003-10-27]
·养犬数量――重点管理区每户只准养一只犬 [2006-10-27]
·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2006-10-27]
·养犬人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2006-10-27]
·收费标准――第一年管理服务费降到1000元 [2006-10-27]
·养犬登记――养犬人要签义务保证书 [2006-10-27]
·养犬条件――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200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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