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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条件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6-11-20

  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身份证明
  (2)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住所在禁止养犬区域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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